第(2/3)頁 夏帆當然有自知之明,清楚現在的自己遠遠無法與周董相比,而咪咕音樂本身的市場占有率也遠遠比不了這個時空的華夏音樂。 不過他就是有點好奇價格,故而有此一問。 “不會很多……”黎燕姿沉默了一會兒,回道。 她清楚夏帆打得是什么目的。 “小夏,這兩家音樂平臺是主要競爭對手,如果不能排除華夏音樂,企鵝音樂那邊的報價肯定會打一個折扣,不可能超2000萬。” 2000萬和5000萬差得有點多,夏帆目前所有單曲的銷量分成,已經接近這個數字。如果買斷金額沒有較大的漲幅,簽這個合同就毫無意義。 “懂了,5000萬的價值在于要收割競爭對手平臺上的歌迷。” “資本家可沒有這么傻!”黎燕姿笑了笑,“不過有一天,你未必不能和他們周旋。” 夏帆沉默了一會兒,有些意外地問道:“那燕姿姐,那你覺得我要幾年?” 他的反應也很快,反問的內容直指談話的核心點 “我個人判斷,至少要三年!” “三年?”夏帆默念了一聲,這個時間期限,比他預計的還好一些。 三年之后,他在華語樂壇的地位更為穩固,歌曲傳唱度更廣,受眾人群更多時,夏帆就可以考慮將歌曲某一短期內的獨家版權賣給其中一家音樂平臺。 一年太短,三年太長,而兩年正好! 屆時,如果對方愿意競價,可以將獨家版權賣給其中出價更高的一家,當然只有兩年。 兩年之后,重新擇優而取。 夏帆想通這一點后,笑呵呵地侃侃而談: “兩家音樂平臺互相競爭其實對歌手是好事呀,如果要拿獨家版權不得不互相抬價。” 在另一個時空,騰訊系的音樂平臺坐擁QQ音樂,酷狗音樂,以及酷我音樂,壟斷情形非常嚴重,哪怕是大牌歌手也不得不面臨被壓價的情況。 在這個時空,企鵝音樂和華夏音樂之間的互相競爭是好事!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