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作為一家大公司的總經理,周永勝的心里其實也拎得很清。 以夏帆現在的人氣,以及躥升效率,拿到A簽是遲早的事情,他之所以提早做,是為了之后更長遠的合作。 等夏帆這份8年合約走完,如果不走人的話,多半也會拿到S簽,在時代娛樂旗下成立個人工作室。 作為能力很強的原創歌手,又牢牢握住自己的歌曲版權,周永勝其實也不愿意和夏帆起正面沖突,惹得對方走人。 “時代娛樂之前的音樂業務一直沒什么水花,當時和夏帆簽約又是因為王曉明的推薦,在歌曲版權上也沒提什么要求,結果現在作繭自縛了。” 其實在娛樂圈里,不少專門以培養流量愛豆為主業的娛樂公司,在歌曲的版權上會做不少手腳,哪怕是藝人自己填詞填曲的歌曲,只要是在公司期間里創作的,所有版權都永久歸公司所有。 這些公司就靠這個吃飯,會將各種條款的研究做到極致。 不過以影視為主的時代娛樂,當時沒想這么遠,更為關鍵的是他們也沒料到夏帆能夠寫出這么多的金曲,所以在歌曲版權方面,只要是歌手自己原創的,便沒做什么計較。 “行,公司尊重你的想法。” 周永勝深吸一口氣,咬著牙同意了夏凡的意見。 “周總,那我就去回絕了企鵝音樂那邊的談判人。”黎燕姿馬上插話道。 “行吧,你去。”周永勝揮了揮手。 黎燕姿先行一步離開,在走到門口時,驀然回頭,飽含深意地看了一眼夏帆一眼。 這小伙子越來越讓人看不懂了…… 坦誠地講,她也并不贊成夏帆接受這份合約,不過這話她不會開口,更不會給夏帆提供任何建議。 作為公司的王牌經紀人,黎燕姿對于尺度的拿捏把握得非常好。 站在公司角度,如果夏帆不接受這份合約,公司的經濟利益受損;如果讓夏帆接受這份合約,可能對他未來幾年的發展不利。 當然還有一點,這份價值3年1.5億華夏幣的合約,對于夏帆而言是一筆超級巨款,作為經紀人的黎燕姿也實在不好意思開口讓他拒絕。 所以這份合約只能讓夏帆本人決定,是接受還是拒絕。 她原以為夏帆會興高采烈的接受這份合約,然后一臉春風地簽下自己的大名。 結果,黎燕姿發現自己失算了,也被打臉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