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這首歌曲是錄制好了,但我覺得現在不是發行的好時候,我在等一個合適的時機,緩幾個月不急。” 其實業內有不少歌手都是這樣的,歌曲錄制好后,壓著不發等時機。 夏帆手里已經有了大爆的金曲,更不用急。 幾首金曲的時間隔太近的話,效果會降低不少。他是《遇見》的詞曲作者,即使送給了張雪涵,也享有免費的演唱權。 “哦,你想得倒是比較周到。” 雖然張雪涵也有參與合唱,但何時發布的決定權在夏帆這邊,她不會插手。 她又轉過頭,一雙靈動的大眼睛可憐兮兮地望著經紀人黃琳,似乎在說“讓人家去嘛”。 黃琳受不了她那哀求的眼神,揉了揉眉心,說道:“行吧,反正就一期。不過節目組必須保證你可以進入第二輪,和常駐嘉賓合唱。” 她擔心如果張雪涵只唱一輪的話,營銷號又得搞節奏。人氣小天后一輪就遭淘汰。 張雪涵聽到經紀人點頭了,柳眉舒展,嫣然一笑。 黃琳雖然比不上黎燕姿這樣在圈內資歷深厚,但也帶過不少藝人,眼光毒辣,這首《遇見》的確有成為大爆金曲的潛質,她聽了幾遍之后,越來越覺得有味道。 這也是她做出讓步的原因。 不過這首歌曲既然是夏帆送給張雪涵的,她還是得談談一些細節。 “夏老師。”兩人畢竟不熟悉,黃琳只能用尊稱,“這首歌曲您想保留多少版權。” 夏帆想了想后,說道:“雪涵姐,當然可以一直唱。如果要讓第三者在商業場合唱的話,無論是誰必須經過我同意。當時我給陳詩穎寫《愛的供養》也是這個要求。” “那分成呢?”黃琳接著提出了下一個問題。 錢怎么分,才是問題核心啊。 “也一樣吧。”夏帆想了想后說道,“我拿三成,和那首《愛的供養》一樣。” “可以,這個要求不高。” 黃琳較為滿意地點點頭。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