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 第二天下午,夏帆的微信上就收到了黎燕姿傳來的電子合同模板。 合同共有兩份:一份是演戲合同,另一份歌曲合同。 夏帆的第一反應是打開歌曲合同,但尚未下手,黎燕姿的語音緊隨而至地傳了過來。 “小夏,恭喜!一切順利,你的那首《煙花易冷》被選為了這部電視劇的主題曲?!? 夏帆也有點激動,回道:“還是得多謝燕姿姐從中斡旋啊?!? “對了,你這歌曲應該不賣版權吧?” “不賣!” “這里有兩種方案,第一種是一次性10萬元賣斷這首歌曲的所有版權。第二種就是單純的商業合作,對方選你這首歌當主題曲,沒有版權,但也在幫你宣傳,所以沒有任何報酬?!? “我要第二種!”夏帆想都未想,便選了第二種。 無論任何情況,歌曲版權必須牢牢抓在手里,他只認這個天理。 “行,我知道你會選第二種?!崩柩嘧艘舱{查過夏帆過往的經歷,他和上一個東家翻臉,也是因為歌曲版權問題。 她本人也支持第二種,如果歌曲火了的話,黎燕姿作為經紀人也能收益。 “還有就是這部戲的片酬了,你作為男二的片酬是稅前100萬,稅后差不多70萬,按照協議分成,你演完這部戲到手的錢是3成共21萬?!? 一部戲下來錢的和一首《小蘋果》差不多。 可后者是紅遍全網絡的爆款神曲,可遇不可求。歌手果然難賺錢。 夏帆便回了一句:“沒問題,一切按合同辦事,怎么簽就怎么來。” ……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