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李燕歌一邊騎著自行車,一邊回想起那件事。 要是沒記錯的話,巷口那孫家要不了多久就得倒大霉。他家在毛紡廠工作的小兒子,因為在廠里面操作不當的緣故,導致一整批的紡織品出現質量殘次,之后被領導追責,不僅丟了工作,據說還賠了一大筆錢。 一想到賠錢,李燕歌立馬就想起這孫家好像發生這件事后,沒多久就全家搬走了。具體搬到了那他不知道,也不關心,可是后來住進來另外一戶人家,聽他們說,老孫家是把房子賣給了他們。 當時李燕歌聽到這個消息,歡喜了好幾天,總算是告別了那臭烘烘的巷口,再也不用每天進出都要捂鼻子沖進去了。 現在仔細想想,看來是孫家那位應該是給廠里面造成了很大很大的損失,要賠償的數目也是一筆天文數字,否則孫家也不可能選擇把安身立命的房子給賣了! 要知道毛紡廠是國企工廠,好與壞都有國家兜底,正常情況下,在你的崗位上出現了少量殘次品,一般領導都會選擇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畢竟在廠里面上班的職工,都是正式職工,少說也有十幾二十年了,有些更是從毛紡廠建立就進廠的老工人,只是因為學歷或者其他的原因沒有得到升職的機會罷了,論資歷就算是現在的廠長都沒法跟一些老職工比。 而且就算有年輕人進廠,那也是父母輩把位置讓出來的,在廠里面或多或少的都有那么點關系在,不會因為一點小毛病就被罰款或者開除。 除非是給廠里面造成了大損失,還是那種無法挽回的大損失,嚴重的才會被開除職工崗位,要求賠償。 在如今這個年代,個人給國企單位造成了巨大損失,完全可以被定成損害國家利益這個大罪名,沒錢賠償的話,少說也得進去關個十來年,所以老孫家這回的禍事看來是真的不小啊。 沒記錯的話,應該也沒幾天就要發生了……孫家要賣房子,那自己是不是可以想辦法弄點錢,把孫家那套房子給買回來? 李燕歌記得很清楚,1991年蓉城城改,當時給墨子巷定的拆遷方案,是按照每戶的實際占地面積高于市場價進行賠付,或者是按照實際占地面積反還你等同面積的房產。不僅可以二選一,還可以兩個都選。 三十年后蓉城的房價,在全國雖然排不上多前,可市中心一平米兩三萬還是輕輕松松的,特別是李燕歌知道他們拆遷后被遷移的小區可選擇的位置,其中之一就有日后的春熙路太古里廣場附近。 上輩子李燕歌的母親,考慮到日后小孩讀書方便,選擇的小區是靠近第九中學,盡管哪里日后的房價也不錯,可后來太古里廣場項目啟動,那一片的房價漲的是蓉城最快的。 李燕歌知道自己重活一世,在金錢方面日后肯定是不缺的,所以他重生回來這幾天也沒去考慮賺錢的事情,可眼看賺錢機會近在咫尺,自然不可能白白錯過。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