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一個將孝義看得比自己的性命還重的人,難道不值得他敬重?韓端深知,哪怕是在這個時代,這樣的人也是鳳毛麟角,不可多得,自己要想有所作為,身邊絕對不能缺少如此忠義之人。 因此,韓端便不想再行迂回之策,他正了正衣襟,鄭重地對張和說道:“張君是我敬重的人,就算張君不愿為我效力,我也會拿出錢帛來,助張君脫此危難。” 張和身為縣衙捕役,自然深知陸訪等人的貪婪,以他的了解,自己要想徹底脫罪,至少得拿出二三十萬錢來。 他以前的月俸不過千錢,父子兩人花用,根本剩不下多少,更何況即使他父子二人不吃不喝,要湊夠這筆錢也得二三十年。 所以他早就已經認了命,但現在聽來,韓家小郎君竟然愿意拿錢出來替他脫罪,這是他由始至終都沒有想到的事情。 剎那間,一股狂喜涌上他心頭。 螻蟻尚且偷生,更何況人,若能不違本心而免死,誰又會將別人的善意拒之門外?未及多想,他便跪在了韓端面前,嘴巴張了幾張,卻不知說什么才好。 韓端伸手相扶,但張和卻死活不肯起來,扭捏了一會,他才叩首道:“郎君若能救我性命,張和愿跟隨郎君左右,以效犬馬之勞。” 聽到這話,韓端一顆心才徹底安定下來。 三十萬錢可說是一筆巨款,它可以在寸土寸金的山陰城賣一所三進的宅院,要說韓端愿意為了所謂的敬重,心甘情愿拿出這么多錢來救張和出獄,那純粹就是扯淡。 他之所以如此說法,其實是以退為進,而且還存了賭一把的心思,好在最終張和如了他的愿,要不然他就得損失一大筆錢。 若是言出不踐,日后他的名聲可就壞了。 既然張和已經表明了效忠之意,韓端也就不再藏著掖著。 “來此之前,我就已經與孔賊曹談妥,給他三十萬錢來打點此事,若是順利,最多三日張君便可獲開釋。張君出獄之后,可去承平街賣酒的孔常家尋我,日后就要辛苦張君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