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一封書信從西域的驛站一路傳向河間,一個一個的驛站中間,皆是快馬奔馳不止。 即便如此,這封書信到得河間的時候,也過去了六個多月。 朝會之上,這封書信也就成為了主題。 李綱剛剛朗讀完書信的內容。鄭智已然開口問道:“諸位對于此事可有什么看法?” 大夏朝如此的朝會,如今越來越少,滿朝文武齊聚,其實也并非是很有效率的一種做法。 如今更多的是小范圍內的會議,比如政務院會議,樞密院會議等等。有時候會議更是局限與各個部委之間。若是一件事情牽涉較多部門,便也會組織各個部門之間的聯合會議。 如以往那種所有衙門大小官員統一參與的朝會,一個月才有一回。往后鄭智興許還要改革,改革成一個季度一回。 這樣辦公,才跟有效率。若是那般三天兩頭更大衙門官員都要大早而起,到皇城之內朝會,顯然是沒有必要的。細致的辦公會議才是務實的做法。 隨之而來的,也是內部公文邸報的改革,內容也就越來越多了一些。這個才是國家政策宣導的內部渠道之一。 “陛下,依臣之間,趙王殿下實乃才德兼備也。如此定奪,既避免了大戰之事,又達到了應有的目的。實乃一舉幾得之策。”李綱出言說道,對于李綱而言,支持自己這個學生,是毋庸置疑的。鄭凱與李綱,師生十幾年,感情不用多說。 人,不論多么中正。感情總是極為重要的人性。 鄭智看這份從極西之地傳回來的書信,其實內心最初,并不十分接受,鄭智剛性太重,也就是殺伐過于果斷。這么多年來,越發如此。 所以對于合作之法,鄭智其實沒有想過。直到看完書信之后,認真想了想,方才覺得如此也罷,如此也罷,其實也是鄭智的一種不太愿意接受的內心寫照。 便聽鄭智開口說道:“耶律大石自降為王,接受冊封,其實意義也不大。王與皇,不過是個名頭而已。今日合作臣服,來日起兵造反,這樣的事情,歷史之中太多太多。終究不是穩妥之策。” 鄭智所言,就是心中的擔憂。 李綱連忙接道:“陛下,接受冊封的臣服,便是名義上的大勢。往后再來徐徐圖之,手段多的是。而今若是契丹人能帶著八萬大軍往西去,便也不知要省了我大夏多少事。水師早已西去,配合這一番大軍之勢,只要能勝得突厥人幾番。海灣之處割讓少許土地,便也不在話下。如此海灣之地就能站穩腳跟,往后再圖擴大地盤之事,也有了一個前哨站。如此便是一舉幾得也。” 李綱所言,也極為有道理。海路之上,萬里之遙。運送幾萬大軍到海灣去,不說后勤補給問題,就說這運送,在此時也是不現實的。即便運去了大軍人馬,萬里之遙,想要打敗突厥人,占領地盤,也是沒有勝算的時期。塞爾柱突厥人,可不是撮爾小邦,更不是輕易就能戰勝的。 那么想要在海灣站穩腳跟,那便需要一個不小的前哨站。這個前哨站,突厥人顯然不可能給大夏國。那么就需要西域的大軍逼著突厥人就范。 有一個西遼為后勤支柱,加上西遼八萬大軍,二十多萬人馬與突厥人開戰,就是逼著突厥人就范,逼著突厥人不服也要服。如此想來,把西遼打成一團糟,再去花人力物力建立一個統一的政權,那將也是個漫長的過程。還不如現在就借雞下蛋。 如此水師西去,立馬就能上岸建立據點。有了據點,有了生意與商路。往后就會有越來越多的漢人到達那里,商船越來越多,補給也將簡單許多,運送軍隊也就成了不那么麻煩的事情。 十字軍之戰,要打兩百年。突厥人雖然多是勝利,但是也多損失慘重,這就是機會。 種師中也是往前幾步,開口說道:“陛下,李相所言有理。只要我大夏保持兵威不減,軍備上持續發展,持續進步。契丹人便也翻不出手掌心。何況契丹人還割讓了十三座沿線道路上的城池。如此雖然只是耶律大石的誠意,但是也讓我大夏在交通要道上有了自己的控制權。往后耶律大石的子孫,即便有反叛之心,也可快速反應,以大軍滅之。若是西遼之人沒有反叛,往后削弱他們的手段也多的是。陛下不需擔憂,趙王殿下當真才德兼備也。” 鄭智聞言,終究還是點了頭。說道:“此策倒是不差,卻也不能掉以輕心。下旨,加急往西去。封耶律大石為契丹遼王,著耶律大石把子嗣都派到河間來朝見一番。” 鄭智便是故技重施了,叫耶律大石派子嗣來,倒不是要人質要挾拿捏。卻是要讓這些人都來讀讀書,上上學,學習漢語漢字,讀一些圣賢之道。待上幾年再說,要是耶律大石歸西了,鄭智必然立馬就在河間封新的契丹遼王。 至于這新的契丹遼王人選,才德兼備顯然是不必要的。哪個讀書讀得好,人品好,就立哪個。立了新的契丹遼王,再放回去管理地盤。這才是控制的最佳手段,能打能殺有勇武的,必然不能成為遼王。 鄭智對于這個時代的華夏文化,極為自信。文化的影響,往往是改變一個人的主要手段。 就如耶律大石,能做出這般的定奪來避免一場大戰,何嘗又不是因為大石林牙是一個讀過圣賢書人的。這一點文化上的認同,其實是避免這場大戰的主要原因。在這個年代,文化想通,才能有互相有信任的基礎。甚至到以后千年,這個道理也是沒有多少改變。從十字軍東征二百年,到后世的中東火藥桶,文化上的差異,就是戰爭最本源的開始,利益伴隨其中。 即便是意識形態之爭,不過也是文化之爭。 至于耶律大石會不會按照圣旨把兒子都派到河間來,這一點便看耶律大石的定奪了。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