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總動員令發布之后,第二條太子令隨即發出,無數傳令兵從中書省出發,奔往各地。 太子令: 大唐爵位正式由九等升為二十等。 前九等:一曰王,食邑萬戶,正一品;二曰嗣王、郡王,食邑五千戶,從一品;三曰國公,食邑三千戶,從一品;四曰開國郡公,食邑二千戶,正二品;五曰開國縣公,食邑一千五百戶,從二品;六曰開國縣侯,食邑千戶,從三品;七曰開國縣伯,食邑七百戶,正四品上;八曰開國縣子,食邑五百戶,正五品上;九曰開國縣男,食邑三百戶,從五品上。 新加的十一等爵位:二十等公士,十九等上造,十八等簪裊,十七等不更,十六等大夫,十五等官大夫,十四等公大夫,十三等公乘,十二等五大夫,十一等左庶長,十等右庶長。 凡行伍中人,不論出身門第,一律按照其所立軍功的大小接受賞賜和爵位。即便是大唐的宗室也是這樣。宗室未立軍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擁有爵位。 軍功按敵軍右耳為標的,士兵只要殺死敵人后割下一只右耳,就可以獲得一級爵位“公士”、田一頃。宅一處和仆人一個。斬殺的首級越多,獲得的爵位就越高。證據是敵人的右耳。就是說在戰后把敵人的右耳割下來帶回軍營,作為證據。 如果一個士兵在戰場上斬獲兩個敵人右耳,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釋放。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隸,也可以轉為平民。殺敵人五個“甲士”可擁有五戶人的仆人。 軍功爵可以傳子,但每傳一代降一級。如果父親戰死疆場,他的功勞可以記在兒子頭上。一人獲得軍功,全家都可以受益。 另外太子令明確規定戰場上的懲罰: 鞭打,最輕的處罰,數量不一。 肉刑,傷害人的肢體,使人殘廢。 刖刑,把罪犯的腳砍下來。 嚜刑,在罪犯臉上刻字。 劓刑,把罪犯的鼻子割下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