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摩拜先生,我們員工擁有罷工的權利,而且我覺得我們的要求是合理的,不存在任何威脅的元素在,如果您覺得我們的訴求不合理,可以選擇開除我們。” 開除?簡直就是在開玩笑! 如果是幾年前的美利堅,勞動合同只有公司高層才會簽訂,要開除員工,只需要一句話,也不需要任何經濟賠償。 但是兩年前,美利堅修訂了新的法案,如果要解雇員工,沒滿一年工齡,同樣要支付1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剛剛伯萊納斯說了,他代表的是7000人!在他們的公司,有的是工作10年以上的員工,要是開除了7000人,他們公司可以直接倒閉了。 哪怕是他們有這個錢,7000名員工離職,公司的業務也可以直接停了,沒有個三五月,絕不可能恢復生產。 張朦朧可以這么做,那是因為他根本就不怕虧錢,但是張朦朧只有一個!他鎮壓罷工的方法,沒有任何人可以復制。 “哼!罷工,你們都不用生活了嗎?”一個股東冷笑道。 他遇到過不止一次的罷工行為,但是迫于生活壓力,罷工能進行到最后的寥寥無幾,最后都是那些罷工的員工 “不怕告訴各位股東,我們的工會最近得到了一筆經費的支持,在罷工期間,我們工會會以補助金的形式向所有參與罷工的員工發放雙倍的工資,直到我們爭取到了我們想要的為止!” “雙倍工資?你們哪兒來這么多錢?”眾股東驚呼道。 “有一位先生聽說了我們的經歷,贊助了我們一筆經費,”伯萊納斯說道,“他是一位偉大的社會主義家!”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