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音樂與修辭的共通之處。 說服! “一開始,音樂也是想要演繹或者傳達一種信息與概念,進行思想交流的一種沒接,無論是華國古代的祭祀禮樂樂舞,還是巫師神道唱誦,亦或是歐洲教堂吟詠的圣歌,現代人們的流行歌曲,都是在表達某種祈求,情感,觀念?!? 從音樂的起源,發展,細致的講解,層層剖析下,李文音抽絲剝繭的對學生們講著。 “音樂是一種表達形式,人類希望冀由這樣的載體來與神魔,自然,聽眾取得某種難以言喻的聯系,這個意義上來說,音樂與語言沒什么不同,都是交流的工具?!? “所以,既然是語言,它與語言的構成完全一致,音樂也是有音樂的詞匯,詞組,結構,句子構成等語法,而這些,其實就是各位同學們學習的樂理基礎。” 學生們點了點頭。 看到學生們若有所思的樣子,李文音笑了笑,輕輕說道。 “并沒有想象中那么困難神秘,實際上,這些語言的語法,就是旋律,節奏,街拍,速度,力度,調性,調式,音色,和聲等等,這些與人類熟悉的日常語言相距甚遠,而且這樣的抽象時間展示藝術,又不具備具象性與語義性?!? “所以,音樂是自成一系,擁有獨一無二語法詞匯的語言。” 學生們開始理解了李文音的話語。 其實,這樣的解釋,接受起來并不難。 甚至可以說很基礎了。 只不過,有些讓人懵b的定義,在這種巧妙的類比下,一下子就顯得通俗易懂,令人豁然開朗。 “但這些語言的構成,實際上,各位同學也掌握了許多,因為,這個就是我們最基礎的樂理。” “通過這些樂理,利用修辭法來編織你的情感,比如利用合適的音色,有效的語法組織,用你的理性,去構建一個感性的聽覺世界,在這樣的音響體驗中,觸發內心的情感,讓他們理解到作曲者所表達的一種難以文字表達的神秘情感,達成聯系?!? “這就是音樂語言的一種言說與勸服?。 ? 李文音輕輕一笑。 話題,再一次轉回了一開始的定義!! 雖然看上去像是兜了一個大圈子,但實際上,通過這么一圈,理解起來就更加的簡單了! 李文音的話,讓很多學生眼神一凜。 “音樂不是為了好聽!記??!音樂,并不是為了好聽而存在的,而是為了被人記住??!” “舉個例子,依舊是貝多芬的第五交響曲,命運,那個開頭的三短一長,就是命運敲門的動機,非常短,非常簡單,但整首樂曲,卻就是由這個動機構成的,所有樂章中,這個動機都頻繁的變形出現!” “所謂動機,可以理解成有辨識度,卻并非擁有唯一辨識度的小型單元!能理解嗎?” 學生們點了點頭。 所謂辨識度,就是音樂被人記住的根本。 而并非唯一辨識度的意思也很簡單。 這樣的動機很簡單,很常見,別人用,也并非是叫做抄襲。 就好像一個主播喜歡用“我套你猴子”這個詞匯,另一個也喜歡用“我套你猴子”這種具有辨識度的詞匯。 但兩人說出來的感覺與效果截然不同,這并不能叫做抄襲,只是兩人一不小心,罵出了同樣的詞匯而已。 “而動機發展而出的主題,那就是具有唯一辨識度的樂段,簡單來說,只要你不跑掉,哼哼一下,別人就能分辨這是哪個曲子。” “而主導動機的概念與應用,動機與樂匯的區別,這里不會細說,后續可能會有公開課,到時候再進行講解?!? 李文音的話頓時讓學生們一陣興奮。 好耶! 這不就是告訴我們,后面還會有課嗎?! 開心! “啪啪啪啪??!” “我們繼續講!” 李文音笑了笑。 “比如說,修辭手法中,進行辯證的時候,會有引言,事實陳述,區分觀點,然后進行個人想法的證明,批判駁斥,最后達成結論結語?!? “這個大家道理都懂,但肯定會想,這和我們音樂又有什么關系呢?” “回到一開始的定義,音樂是一個言說與勸服的藝術,音樂家的作品展示給觀眾,其實就是一個言說與勸服的過程?!? 這一次再提起這個定義,學生們就非常好理解了。 共情! 音樂家如何讓聽眾與自己共情呢?! 就是通過音樂元素,利用修辭,組織成有邏輯性的作品,然后去說服聽眾,讓聽眾從自己的感覺出發,體會到自己的感覺。 這就形成了一種最簡單的共情??! “我們音樂的曲式中,最常見的結構,就是一開始表達主題的引子,動機推展而出的陳述,不同動機或者相同動機不同手法的對比,樂段與樂段起伏的連接,以及一開始的動機與主題經過一輪后再一次賦予意義的再現部,以及樂曲最后結束的結尾。”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