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現在的李文音,只能算是一個初入娛樂圈的新人,與這兩位前輩來比,此時地位相差還很大。 想來,兩位前輩雖然有目的性的邀歌,但主要還是因為看重李文音露出的才華,想要給李文音一次機會。 提攜一下后輩,留下一個人情,怎么想都不虧,而且,萬一真的有收獲呢? 而對于李文音而言,這次的邀歌,實際上也是一個很好的機會! 李文音點了點頭。 “行吧!有時間限制嗎?” “發行專輯的時間,計劃在今年11月份初!” 花琦千雪思索片刻,對李文音說道。 李文音點了點頭。 章文友哈哈一笑。 “文音,你先搞花琦小姐的,我的歌倒是不著急!” 說笑幾聲,兩人的面容變得嚴肅了起來,看向了秦嵐。 “至于邀歌的方式......還是需要討論一下的。” 秦嵐微微頷首,對李文音介紹道。 “邀歌的方式大體上就三種,一種是版權的完全買斷,給你一筆錢,版權以后完全歸買家所有,后續的收入也與你無關。 第二種的話比較多,屬于版權費+分成!但版權以后也是完全歸買家所有!只不過,后續的收入會給予你分成。 第三種的話,就是只會收到一部分分成,沒有任何版權費,但版權不變,你只是出售一個獨家演唱的授權!也就是說,歌曲還是你的,但在條約規定的年限,只允許買家一個人演唱!” 李文音點了點頭,突然開口問道。 “那我分成的收益,是走公司的渠道,還是走個人的渠道?” 秦嵐面無表情的說道。 “公司!” 李文音沉吟片刻,抬起頭看向章文友和花琦千雪。 “第三種吧!我只拿收成,不過我可以授權十年的獨家演唱權!” 這小子! 章文友與花琦千雪心里微驚。 這次談判,兩人再一次見識到了李文音對自己音樂的自信程度! 選擇全分成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對自己的作品保證絕對的自信。 而自信之余,卻選擇簽十年的獨家演唱權? 秦嵐若有所思。 很顯然,李文音對公司抱有戒心,而且似乎對公司隱隱有所排斥。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