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嫁給了男人,她男人無論往她嘴里塞什么都正常,別說是糖,更過份的,也只能聽之任之。 可問題是,這是在圣母宮的大殿之上啊,而且還是當著百靈圣母的面。 這是對百靈圣母極端的挑釁。 “完了。”程光氣血上涌,只覺眼前一黑,差一點暈過去。 后面的莫勻同樣的暗暗嘆氣:“這祖宗,還真是好膽。” 而陰化則緊皺眉頭,身子微躬。 肖青楓如此無禮挑釁,百靈圣母必然震怒,也肯定會牽連到程光,如果百靈圣母暴怒之下,連程光也要殺,那他就只好憑功夫沖出去。 他只是供奉,說白了,就是百草堂的員工,他可沒義務跟著程光一起死。 而對肖青楓,他則是心中不屑:“無毛小兒,本事不大,膽子倒是不小。” 他是武人,講究的是硬實力,沒有本事,只嘴上發狂的,在他眼里,全是垃圾。 自己嘴里的棒棒糖給了程冰,肖青楓又取出一個棒棒糖,塞進嘴里,糖紙依舊是隨手一扔,他這亂扔垃圾的行為,還真是改不掉了。 不過大魔王也不會想到要改,他有他自己的一套,別人只能順著他的套套來,要他去鉆別人的套套,嘿嘿,那要看你的套子是不是足夠堅固了。 “很有個性,我很欣賞你們。”百靈圣母反是笑了。 程光卻是心中一寒,這話必須得是反著聽啊。 果然,百靈圣母笑聲落音,眼光一冷:“那我就成全你們,給我押出去,把他們綁在一起,點一盞合歡燈。” 程光一聽,心血下沉,全身顫抖。 有一種刑罰,名為點天燈,在人的肚臍眼里,挖一個洞,放一根燈芯,點燃。 這燈火燃燒的,不是油,而是人的精血。 象肖青楓這樣的精壯漢子,足足可以燒七七四十九天,直點到油盡燈枯,才會死去。 這過程中,生不如死,可以說是這世間最殘酷的刑罰之一。 而所謂合歡燈,則是男女綁一起后,共用一根燈芯,點的時間自然更長,受的痛苦也更久。 程光知道這種刑罰,雖然他惱怒程冰不聽話,但無論如何,是親生的女兒,他終究不愿她受這樣殘酷的刑罰。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