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不過這個還要看譚越的想法,譚越如果愿意唱那才可以。 譚越挑了挑眉,略微沉思,道:“這個應該不著急吧?” 趙有成連道:“不著急的,在我們開始錄制節目之前定下來就可以。” 譚越聞言一笑,點頭道:“好,這幾天我想一想,等我想好要唱哪首歌之后,再告訴你們。” 趙有成抿了抿嘴,沉默了一下,道:“好的,譚老師,其實我覺得您之前的《年少有為》、《給自己的歌》、《Stronger》都很好聽。” 趙有成實際上是希望譚越能唱他以前自己寫的那些歌,一是這些歌的質量確實挺好,二是譚越在節目上唱自己的歌,更有話題性。 譚越微笑道了聲謝。 又談了兩句,趙有成看出譚越似乎沒有繼續往下談的興趣了,就起身告辭。 送走趙有成,譚越就坐到沙發上,思考著唱歌的事情。 按照節目組的要求,他要唱兩首歌,一首是《悟空》,另一首可以自己安排。 聽剛才趙有成的意思,《音樂達人秀》節目組似乎是希望自己唱《Stronger》,自己是詞曲創作人,肯定很有噱頭。 只不過,趙有成不知道的是,譚越從來不喜歡吃冷飯,即使這冷飯是他自己剩下的。 肯定是要繼續唱新歌,記憶中還有那么多首歌曲,好東西不拿出來和大家先分享,簡直是暴殄天物。 只不過,具體要唱哪一首歌,譚越還需要再慢慢琢磨一下。 咚咚咚。 在譚越思考的時候,辦公室的門被敲響。 譚越回過神來:“進來。” 一個穿著修身黑色西裝的女人走了進來,看向譚越:“譚總好。” 譚越認識她,之前去法務部門的時候打過交道,笑道:“李組長,你好。” 女員工微微一笑,道:“譚老師,《音樂達人秀》的合約您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嗎?” 譚越呵呵笑著搖了搖頭,從茶幾上拿起剛才簽的那份合約,遞過去:“我已經看過了,都明白,你拿走吧。” 按照公司的規定,藝人對外簽的合約,是要存放在公司法務部門的,譚越雖然是公司高管,但也一樣。 “好的,謝謝譚總,那我就把合約拿走了。” 等法務部的女員工離開之后,譚越才繼續琢磨新歌的事情。 經過剛才那名女員工的一打岔,譚越還真有了一些想法。 前段時間五一休假,他回了濟水老家,基本都是在老院兒陪父母住的,但中間也有一天回市里的房子住了一夜。 他偶爾會夢到一些原主的曾經經歷,但五一那次,是讓譚越印象最深的一次,在夢里,自己仿佛就是原主,他能清晰的感受到原主對齊雪濃烈赤城的愛意。 后來想起,他常常會為原主而感到有些悲哀。 譚越覺得,倒是可以為原主寫首歌,也算緬懷一下那個被自己附身的倒霉男人吧。 心中有了目標,大腦中頭腦風暴,速度頓時就快了起來。 沒一會兒,譚越就有了決定,要唱哪首歌。 《愛情轉移》! 對于這首歌,譚越一直都挺喜歡,《愛情轉移》旋律感人至深,配上詞人林夕富有生活哲理的歌詞,再加上Eason深沉而又極富感染力的聲音,以及整首歌恰如其分的意境表現,是一首值得很多觀眾欣賞的歌曲。 譚越站起身,走到辦公桌后坐下來,拿起桌上的紙和筆,開始寫了起來。 先寫的《愛情轉移》的曲子,又在曲子下面寫了歌詞。 五分鐘后,譚越拿著《愛情轉移》的詞譜,輕聲唱了幾遍,微笑著點了點頭,還是原來的味道,還是那么好聽。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