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安靜看書不比比-《捕快從喝酒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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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有孟達海的證詞,可以治朱家三兄弟的罪。可朱家將朱英葉帶來,朱英葉說她當日在城外遭遇羅長山,羅長山欲行非禮,是朱剛烈、朱剛強和朱剛猛三人趕來才救她脫險。
縣令責問朱家三兄弟之前不承認,現在又說是救人出手,前后矛盾不能相信。
朱家三兄弟辯說,之前不承認,是不想說出自家堂妹被非禮之事,想保全朱英葉的名節。
這樣的借口讓縣令無計可施。詢問羅長山,羅長山沉默不說,既不反對也沒承認。
縣令一時難辨真假,便聽羅家所說,發文書請寧小七來啟鳳城查案。
聽完羅溫的講述,寧小七也來到啟鳳城縣衙。羅溫回羅家復命。寧小七見過周縣令后,讓周縣令將朱家和羅家相關人喚來開堂。
“寧捕快,你不用先去調查?”周縣令看到寧小七一來便要開堂,心中難免奇怪。
難道這寧小七真有傳說中那般神?不用調查也知其中真相?
“該查的,想必你們已查好登記在案。我在城門遇到羅溫,他向我講述了案情經過。是真是假,將雙方傳來堂上一審便知。只是審案時,需周大人配合。”
“好說好說,寧捕快只管審案,要我做甚我一并照做。”周縣令爽快答應。
反正審錯案子,錯不在我。只要你寧小七審案,鍋就是你寧小七背定了。
我若插手,反給你甩鍋的機會,我可不傻,周縣令心道。
周縣令立即讓人傳話羅家與朱家,速速來縣衙不得有誤。
前天審案因雙方皆不認罪,故未將朱剛烈、朱剛強和朱剛猛三人抓入牢中。羅長山雖有非禮朱英葉嫌疑,同樣未被關押,被羅家人抬回家。
此次開堂再審,羅家人抬著重傷未愈的羅長山先到衙門,隨后朱家人才趾高氣昂地到來。
聽說是錦肖城神捕醉鬼七來啟鳳城審案,聞訊而來的人擠在公堂外圍觀。
其中一人,格外引人注目。
他頭戴青玉圓月冠,身穿蠶絲銀錦袍,目光堅毅顯硬漢,身材魁梧真英豪。
腰間一把雁翎刀,紫檀刀鞘嵌銀羽紋,刀柄七寸余長。
身后一匹白色寶馬。馬身無一點雜毛,毛色光亮順滑。馬眼炯炯有神如寶石,馬蹄如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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