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去見鎮(zhèn)令,在屋外就聽到里面王捕頭與鎮(zhèn)令說話。 “青牛鎮(zhèn)來人將鉆天狐帶走時,已將文書一并帶走。上面寫明,抓鉆天狐的人是寧小七。不僅如此,那張老爺也是知道恩人是寧小七的。他是有功之人,大人要處置他,說不過去。” 鉆天狐是在青牛鎮(zhèn)犯的案,由青牛鎮(zhèn)管轄。金鼠鎮(zhèn)這邊抓到人,只能撈個抓獲犯人的功勞,剩下的功勞在青牛鎮(zhèn)鎮(zhèn)衙。 “寧小七身為捕快,目無王法也有理?他當眾毆打百姓,有損鎮(zhèn)衙形象。他不能再當捕快!” “大人,豬肉西是什么人,你心里清楚。百姓敢怒不敢言,不過是沒人為他們出頭。你逼走寧小七,倘若他真的去錦肖城,難說不會搭上縣令。到時候真派人下來查,大人認為鎮(zhèn)民會怎么說?” “一個醉鬼,還想搭上縣令?王捕頭,你真是張口就來。” “大人,寧小七已非往日的寧小七。他能寫一手好字,就能結交天下文人。” “他能寫什么好字?就他天天喊醉的身體,拿筆都會抖。他天天喝醉,若不是我好心看他死去爹的面子,你讓他摸著良心說,誰會讓他當捕快?” “大人,寧小七真能寫字。難道你沒聽說?” “那不過是商家的嘩眾之道。說什么字好,騙人進去喝酒。若是普通人,起不到效果。若是一個平日里醉倒街頭的酒鬼,便能吸引好奇之人。” 寧小七聽到這里,故意加重腳步在門外踏步,模擬從遠處走過來。然后高聲在門外稟告。 “大人,小七前來聽訓。” “進來。” 寧小七進到屋內,看見鎮(zhèn)令正坐在椅子上,拿著茶杯喝水。王捕頭在一旁彎腰候著。 鎮(zhèn)令姓喬,長著一副小眼睛,嘴上八字胡,嘴下山頭須,耳朵有點大,戴頂鎮(zhèn)令官帽。 寧小七進來向鎮(zhèn)令行禮。 “寧小七,你可知罪?” “回大人話,小人不知。” 鎮(zhèn)令放下茶杯,一拍桌子,將茶具震得跳起來。 啪! “大膽!你將鄭西打成重傷,不敢承認?” “大人,那是比武。是鄭西自己提出,大人可以問鎮(zhèn)上居民,大家當時都在場,可以為我作證。” “作證?”鎮(zhèn)令拿出一疊紙,扔向寧小七。 “這就是肉鋪周圍居民的證詞,全都是證明你仗著自己捕快的身份,對無辜居民鄭西拳打腳踢,將他打成重傷。”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