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第二十六章 水落石出 故事趨向于完整,也接近于尾聲。 我們在下面從頭至尾地將那些不為人所知的內容呈現出來。 幾十年前,一群**裸的農民在夜里挑擔子進城,擔子里裝著蘿卜,他們脫光衣服有兩個原因: 一、因為天熱。 二、因為省布。 那些對遙遠的事還有些記憶的老人,如果他們對往日的苦難生活還沒有完全忘記,便能體會到“省布”二字的全部含義。 這群光屁股的男人在夜里看到了奇怪的景象:兩個黑衣人在長街上晃晃悠悠地走,都披著肥大的黑色長袍,頭戴高筒氈帽,額上貼著幾張書著符的黃紙,垂在臉上。前面有一個樣子古怪的老頭,背著竹簍,搖著黑色的鈴鐺,他一面引領著身后的兩個人前行,一面拋撒著紙錢。 “他們是干嗎的?”一個光屁股的年輕人問一個老年人。 老年人面露懼色,說:“吆死人的。” 年輕人繼續問:“什么意思?” 老年人回答:“就是趕尸,后面那兩個穿黑衣服的是死人,前面走的那個是趕尸匠。” 一個人搭話道:“拇哥,你膽不是挺大的嗎,你敢不敢把尸體戴著的帽子搶過來?” 年輕人說道:“這有什么不敢的,你們等著。” 這個年輕人就是大拇哥。 大拇哥很快就追上了那三個人。他躡手躡腳從后面接近,趕尸匠警覺地發現了他,立刻搖動銅鈴,兩具尸體便站在墻邊一動不動。 趕尸匠輕輕地說了句:“夜半趕路,生人回避。” 大拇哥發現靠在墻邊的確實是兩個死人,蠟黃的臉,緊閉的雙眼,額頭上貼著畫符的黃紙。大拇哥揭開那張符,死人突然活了,從長袍下伸出一個有力的拳頭,正好打在大拇哥小腹上。 大拇哥痛得彎下腰,好一會兒才站起來,發現他們已經走了。 大拇哥琢磨了半天,覺得非常蹊蹺,死人絕不可能走路,更不會用拳頭打人。 他沿著地上的紙錢,一路跟蹤,從此再也沒有回來。 人死后講究落葉歸根,要到故鄉安葬。客死異地的外鄉人,其遺愿一定是入葬祖塋,孝子賢孫必得搬喪回籍,但人們對于尸體非常忌諱,所以并沒有船或馬車愿意運送尸體。再加上交通并不發達,道路崎嶇,常常要跋山涉水,這便出現了趕尸這個獨特而神秘的職業。 趕尸其實就是背尸。由趕尸匠在前邊領路,徒弟背著尸體在后面跟隨,日宿夜行,像幽靈似的走在荒郊小道,或僻靜的小巷,搖晃銅鈴,拋撒紙錢其實是故弄玄虛,營造一種陰風習習的氣氛,使人不敢與之接近。 趕尸匠收徒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個矮、貌丑、膽大。 天明時分,大拇哥在一家客店找到了他們。趕尸匠向大拇哥坦白了秘密,他自稱姓孟,湘西人氏,收了兩個侏儒為徒,這兩個侏儒就是丁不三和丁不四。大拇哥表示自己不會說穿,也不會難為他們。 大拇哥成了趕尸匠的第三個徒弟。 大拇哥有父母,但卻是孤兒。父親整日酗酒,母親改嫁他鄉,家也不是家,那時的他就是野地里的一株草,沒人管沒人關心,童年一過整個人生也就完了,正如天一黑什么都黑了。他本可以像鄰居家的孩子那樣,從14歲就開始幫家里糊火柴盒,一天要糊上千個火柴盒,一糊就是好幾年,然后娶妻生子,用一生的辛苦給孩子蓋一所房子,自己老了,孩子長大,孩子重復這春夏秋冬無窮無盡的平淡生活。 他選擇了離家出走,踏上另一條茫茫未知的道路。 趕尸匠有一個體重240斤的女兒,她就是孟妮,后來她的體重增至350斤。趕尸匠想招大拇哥做個上門女婿,大拇哥拒絕了。他并不嫌棄她胖,他是這樣說的:“我討厭女的。” 趕尸匠死后,大拇哥、孟妮、丁不三、丁不四,他們四人組建了一個紅白喜事器樂班子,遇到婚喪嫁娶,就吹響嗩吶,敲起鑼鼓。農村里結婚或發喪的時候都有一班這樣的人。由于這四人相貌奇特——兩個侏儒,一個比豬還胖的女人,一個丑八怪——所以他們格外受歡迎,他們一出現,就吸引了人們的目光,以至于出殯的孝子忘記了哭,結婚的新人忘記了笑。 這個器樂班子也是馬戲團的前身。 過了一段時間,器樂班子收了一個新成員,他叫寒保三,外號“三文錢”,會雜耍,會吹笛子讓一條眼鏡蛇翩翩起舞,有過走南闖北江湖賣藝的經歷。在三文錢的提議下,一個馬戲團出現了。 三文錢在描繪錦繡前程的時候是這樣說的: “賺很多的錢,想買什么就買什么,叫一桌酒菜,只吃一口,天天旅游,玩遍所有好景也玩不夠。” 我們在前面說過,三文錢看上去像個殺人犯,一雙小眼睛差不多被蓬亂的眉毛掩蓋住,總是露著兇巴巴的眼神,寬背,羅圈腿,肌肉結實,老繭百結的大手說明他吃過不少苦。盡管三文錢非常丑陋,但是大拇哥卻覺得他簡直就是個美男子。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