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果不其然,對于這些主動請辭的年邁的官員,崇禎皇帝都給了他們優(yōu)待。 俸祿減少了三分之一,足夠讓他們養(yǎng)老了。 這種辭官之后,還能夠保留俸祿的制度,也是從這一年開始實行的。 如此一來,也讓一些年齡大了,精力不足的官員,看到了辭官之后的好處。 不用做事情、不用承擔責任,還能夠有錢拿,自然愿意辭官歸隱了啊! 隨著這些官員的地調(diào)動,朝堂之上再一次訂立了一個官員的晉升機制,給所有有能力的官員一個機會。 朝堂之上的六部官員,在五十五歲之后,會被調(diào)派到各個行省,擔任行省的最高級別的官員。 崇禎皇帝在采取了江楓的建議之后設(shè)立的總督,以前的三邊總督又或者是薊遼總督等等官職,被撤銷了。 總督的職責便是協(xié)管行省的六部分局,就像是一個小朝廷一樣,治理地方。 但是這個小朝廷要接受來自于御史臺和都察院的監(jiān)督,并且還要接受他們的審查。 除此之外,這個行省的總督,會在五年輪換一次。 當他們的政績不合格的時候,也會予以撤銷,然后還要問罪懲罰等等。 隨著官員制度的細化,也隨著朝堂官員權(quán)力的外放,形成了總督制度。 大明的官場再一次震蕩了一下。 影響并不是很大。 但是最起碼地方上的小朝廷算是建立起來了,而地方上的治理也就變得更加有效了。 一個縣城的官員出現(xiàn)了問題,很快就能夠被發(fā)現(xiàn)。 一旦有百姓舉報,地方的御史臺就會請求調(diào)查,然后上面的御史臺也會協(xié)助。 這才能夠讓大明能夠穩(wěn)定發(fā)展。 大明再一次掀起了整風運動,而這一次,要比最開始還要嚴格和正規(guī)。 當年最開始用御史臺來清查,其實并是不徹底。 因為很多地方,特別是江南之地,完全就是江南的世家豪族還有江南的那些地方的官員自給自足地治理,對于朝堂的政令以及一些管理制度,完全就以一種非常大的抗拒姿態(tài)在施為。 如今,崇禎皇帝算是要把整個東南之地都要拿下,分了幾個行省之后。 東南之地的管理也被分化了。 而這種分化也可以形成一種非常有效的管理,也能夠讓地方的安定更加徹底。 崇禎皇帝看著御史臺和都察院罪行的報告,心中也多少有一些須臾。 就像是國師所言,總管整個歷史。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