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是什么?難道是混不吝? 嗯,這個想想就行,敢說出來,估計連程家大門都走不出去。 搖搖頭,杜荷裝出一臉呆萌的樣子。 程咬金哈哈大笑:“對,就是你現在這個樣子。你以前的那個扇子上寫的那幾個字就不錯,難得糊涂,老夫靠的就是這個。小子,聰明人往往死的都很早,所以想要活的久,最好把自己的當成傻子。 如果你還是想不明白,老夫可以給你舉個例子,你就說,你是喜歡與聰明人交往,還是喜歡與傻子交往?” 杜荷想說喜歡跟聰明人交往,畢竟聰明人之間會有默契,而傻子……被豬對友坑了的人還少么? 不過,很快杜荷就反應過來,老程并不是這個意思,聰明與傻其實是相對的,當你覺得對方聰明的時候,就會自覺把自己放在傻子的位置上,讓自己原本的優越感蕩然無存。反之,如果跟一個傻子在一起,那就會顯得自己很聰明,憑空多出一種優越感。 好吧,程咬金! 看似混不吝,實則奸似鬼的一個老家伙。 望著老程一副‘一般人我不告訴他’的表情,杜荷苦笑抱拳:“程叔金玉良言,杜荷受教了!” “嗯,你能明白就好,行了,該見面也見了,老夫下午還有事情要出去,你們年輕人在一起好好聊聊吧,記著,別打架啊。” 程咬金見杜荷真的明白了,哈哈一笑,起身離開演武場,獨自去前面沐浴更衣,看樣子好像真的要去赴一個正式的約會。 這個老家伙,還真是……。 杜荷不知道應該怎么表達自己的情緒,千言萬語匯成一句話:日。 老家伙有話不直接說,繞了一個大圈子,最后才點明主題,說了半天,就是老子被針對了唄,可木秀于林又不是我故意的,只能說是金在在哪里都會發光,一個優秀的人是無論如都藏不住的。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