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2015年2月28日,獲取警方案件卷宗。警方查獲的拐賣兒童團伙共有成員51名,跨8省作案,作案范圍不包括民慶市。警方目前已逮捕該團伙成員42名,尚有9人在逃。該案件重要線索提供人為李星方。 2015年3月2日,聯系到李星方。音頻文件08920150302.wav。 “好久不見了,李隊,聽說你要調職了?” “是啊,以后可能幫不上你們什么忙了。” “這也未必。” “你……什么意思?” “關于之前警方查獲的1·16拐賣兒童團伙案,李隊你知道多少?” “你們又……是那個呂巧嵐?” “李隊,你要是不想和我們來往,就不該這么關心我們的工作。” “我也不想要關心。呼……那個案子……我夢到小孩子了。在呂巧嵐報警前,我夢到了小孩。你們已經看過卷宗了,死者中,有一個大一些的男孩,他認識路,帶我找到了那個犯罪團伙的窩點。” “那個男孩是指骨的主人?” “是。” “他也是被拐賣的孩子?” “是。他是去年12月被拐走的。很機靈的小孩子,聽那些罪犯交代,他逃了三次,差點兒成功了,但是……” “死了幾個孩子?” “你們沒查到?” “你沒辦這件案子?” “沒有……我只是關心了一下,這案子不歸我負責。發生什么了?” “尸體還沒統計出來,所以卷宗上沒有記錄。呂巧嵐那邊發現的器官一共十二副,但在其他玩具熊里面發現了一些器官物質。就像是……” “正在轉移。” “沒錯。這種轉移還沒完全結束,就遇到了變故。” “我不清楚。1·16不是我們這邊負責的,你們要是想知道,我可以去問問。呂巧嵐,和這件事情有關嗎?” “你和這件事有關嗎?” “呵……所以我最近一直在想是哪里出了問題。這都不是經手的案件,我已經不做刑警了,怎么會突然……” “我們的推斷是,那些孩子在求助。”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