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另一邊,陸陽等人也坐進了林夢瀾的保姆車。 司機曼妮開著車。 “我們真的有司機,你別用這種眼神看著我,還不是你說今天的事情最好不要讓外人在場,我才沒叫司機的。”曼妮真的是有兩張都說不清,搞得好像她們工作室請不起司機一樣。 她主要是工作室負責人,偶爾兼任司機,一周七天占了五天的那種偶爾。 “不說司機的事,你把簽約的事情說一下吧。我和瀾姐對你這么信任,這一次的代言全權交給你負責,但其中有不少關鍵,我暫時還沒有捋清。”曼妮開口。 陸陽笑了。 不懂就是不懂,什么叫做沒捋清? 這種模棱兩可的話,還是有點大經紀人的水平的。 “對方的態度,之前我們已經確定了,他們絕對不是有心要合作。”陸陽道,“我報價的兩千萬,就是一招試應手。” “但凡他們是出于正常合作考慮,都不可能接受這種兒戲般的報價。因為我們不值這個價格,別說我們了,整個種花目前都沒有幾個人值得這個價格。” “但他們居然在認真的考慮,最后還和我們定下了一年一千二百萬的天價。要知道,這是陳昆的五倍!而陳昆因為形象和實力兼具,基本上就是內地最能拿價的那一批明星了。” “這個價格完全不正常。” “所謂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我在簽訂之前,又仔細看了一遍合同,果然不出我所料,合同里面被做了手腳!” 此言一出,車內一片驚呼。 “那咱們還簽?”考慮到陸陽分手大師的屬性,蘇小魚甚至在想,這會不會是他故意的? 為了勸退林夢瀾的職業生涯,所以故意簽坑爹合同? 娛樂圈到底和陸陽有什么仇什么怨? 陸陽看著蘇小魚癡呆的模樣,猜測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一定又高大偉岸了不少,于是開口解釋道:“不要慌,我都有數的。” “即便是品牌大使,合同年限一般也是一年。而我們簽的雖然也是一年約,但補充條款規定每個季度雙方都有重新評估的權力。” “原本這一條,是為某些優質但是之前沒有合作過的明星準備的。我們品牌和你不了解,就先簽個活動推廣或者是品牌摯友,一個季度之后如果合作愉快,那么就升級合同。”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