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第713章 725.隋文帝為什么能比肩秦始皇?(為盟主落葉大佬加更一) 崇禎其實也有這樣的想法,可他就是沒有膽量說出來。 他見到朱溫提出來,隨即拿好紙筆,準備記下知識點。 曹操,朱棣等人也都專心的盯著聊天群,看看陳通如何解釋這個問題。 陳通: “你沒有發現秦朝律法和開皇律之間的根本區別。 那就是因為你不僅不懂開皇律,也不懂秦朝律法。 秦律,起源于商鞅變法,這是戰時變法,也就是說主要適用于國家處在戰爭年代。 這個時期律法的主基調,那就是加強中央集權,是無所不用其極的加強中央集權,因為此刻的國家面臨著生死存亡。 在整個王朝面臨生死的時候,任何民生和享受那都要為這個大前提服務。 所以這個時期立法極其嚴苛,那是集中所有資源,由國家統一調度,這就是為了能夠有最大限度對抗一切外敵。 所以有人不斷詆毀商鞅變法,說商君變法太過殘酷。 可如果不殘酷,你有可能直接面臨國破家亡的境地,到時候死的人會更多。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雖然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后,對商鞅變法有所修正,但當時的秦朝還處于戰爭時代。 南有南越,北有匈奴。 六國貴族,蠢蠢欲動。 整個秦朝暗流涌動。 這個時候,立法的主基調仍然是加強中央集權,努力維護領土大一統。 因此,刑罰的主基調就顯得極其殘酷,這個事情那是不太允許有第2種聲音出現。 所以秦朝律法就會有許多連坐之刑,還會有很多肉刑,就是把人砍胳膊砍腿,割鼻子挖眼睛的這種。 這就是為了震懾各種分裂勢力,這是秦朝當時國情所決定的。 而之后的漢朝律法,雖然在秦朝律法的基礎上有所改變,但并沒有徹底推翻秦朝法律的主基調,只是在秦法的基礎上修修補補。 所以漢朝律法也是比較嚴苛的。 而隋文帝的開皇律就完全不同了。 隋文帝的開皇律,他的主基調是把國家定義成為了和平年代。 所以不管從刑罰的制定,還是從量刑上,那都盡量從輕從寬。 其主要目的雖然也是加強中央集權。 但在加強中央集權的同時,他還要兼顧社會公平,還要考慮民生民意,還有讓整個社會的生產總效率提高。 也就是說,這個時期的社會主旋律,已經從生死存亡的國戰,過渡到了如何讓國民過得更好。 也就是說進入到了經濟發展時期。 最主要的特色就是,開皇律基本上廢除了連坐之刑,除了分裂國家,顛覆中央集權的叛逆之罪外。 開皇律已經沒有連坐的刑罰。 而且它把秦漢以來還殘留的各種肉刑,也全部廢除。 就是為了讓人不傷殘,為了讓這些人能參與到王朝建設中。 就是對于死刑,開皇律那也給予了人道主義的處理,死刑就只分為兩種,一種就是砍頭腰斬,這叫做斬刑, 另一種就是絞刑,就是把人吊死,這個是可以留全尸的。 相比于秦漢時期的律法,開皇律在這方面的制定,那是極為寬松的。 所以我才說,開皇律跟秦法那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法律體系。 一種是為戰爭年代定制的,一種就是為了和平年代定制的。 秦法的主旋律就是為了戰必勝,攻必克,就是為了調集所有資源供給給中央,為了讓整個國家擁有最強的戰斗力。 而開皇律的主基調,那就是在加強中央集權的同時兼顧經濟發展,已經從戰爭年代過渡到和平年代。 秦法和開皇律,他們是在不同時期,為了不同目的而制定的法律體系。 這兩種法律體系,怎么可能混為一談呢?” ……………… 李淵這個時候完全聽明白了,感情秦朝法律制定的目的,那就和開皇律制定的目的完全不同。 從這個制定的目的出發,發展出了兩種法律體系。 而且適應的社會大環境也不同。 一種就是為戰爭年代服務的。 另一種則是為和平年代服務的。 這肯定有著本質的區別。 平平無奇李家主(亂世雄主): “這說的簡直太清楚了。” “法律就是為整個社會服務的。” “在什么時期實行什么樣的法律,那主要還看社會的當時現狀。” “不得不說,法家的這些人都是天才呀。” ……………… 曹操,劉邦等人也感慨不已,他們可不是純粹的法家,他們只是對法家有涉獵,主修的可不是法家。 人妻之友: “看來這個隋文帝楊堅,他應該走的是法家之道。” “這基本上和秦始皇是一個路數。” “只不過秦始皇當時的社會現狀,決定了秦始皇使用的是戰時法律。” “而隋文帝完成統一后,他卻選擇了和平律法。” “陳通說隋文帝是第二個秦始皇,看來這一點都不為過。” “起碼在律法的制定上,也只有隋文帝能比肩秦始皇,他們是做出了同樣的選擇,卻走的是完全不同的路。” ……………… 朱棣撓了撓頭發,他感覺這簡直太復雜了。 好半晌才琢磨出味來 他此刻郁悶無比,聽治國策略,他還能清出個門道來,但聽法家的這些東西,那真是把人的腦袋能聽炸了。 他內心只能感慨一聲,果然還是專業的事需要專業的人來干,我就只管打仗就行了。 去考慮律法的事,這簡直能讓我的腦細胞全部過勞死。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