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思緒閃過。 王康對著下方士兵開口道:“想必你們也知道,我們平西軍即將要跟虎賁軍來一場比陣演武。” “而你們將代表我們全體平西軍而出戰!” 聽到此。 下方之人都個個神情激奮,代表全軍出戰,這是一種莫大的殊榮! “正式的比武是在五天之后,在這五天我都會留在這里,對你們進行特訓教導,我希望你們能夠打起精神,互相配合,共同贏得這場勝利!” “是!” 整齊的聲音在營地之內響徹。 “好!” “去領取你們的武器盔甲!” 很快人們都排成隊列,挨個去旁邊的軍需官那邊領取。 “這次比陣演武算做是一場演習,所以你們武器裝備,都是相同,盔甲只是普通的制式盔甲。” 王康解釋道:“所用武器,都是相同規格的木質。” “比試之時,武器尖端會涂白,當武器刺中對方身體上,會留有白印,以此來判定傷亡!” “但我要提醒你們的是,必須要擊中敵方要害,才能算做是有效的攻擊!” 王康為他們講解著規則,這種比試,說白了是一種演習,既然是演習,當然是不能真刀真槍的干了。 不然那就成了真正的廝殺! 也因為這樣,就導致有很多模糊的設定,這是沒辦法的。 單純的判定傷亡就很模糊。 比如說你的武器刺中了對方的胳膊,在真正的對決中,可能因此而使得敵人受傷戰力減弱,但在這種場合,就比較模糊。 真正的判定是攻擊要害,腹部,腦袋等。 這樣就會更加的明確,直接淘汰出局,使得對方減員一人。 通常類似的比陣演武,是互奪軍旗,更加突出雙方將領在陣法計謀上的運用。 這次規則是必須要把敵方之人,全部淘汰,才算是獲勝。 這一點必須要講清楚。 在這種規則之下,可能對于陣法的運用有限。 這也是他們認為王康不足的地方,但王康卻為此專門設計了應對之策! 他要用的就是陣法,并且取名為雜陣。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