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亂兵-《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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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兵們卻是不管不顧,仍然疾速飛馳,甚至在看到有人還在檔路時,便是飛馬過去沖撞,至于被撞人的死活,這些騎兵顯然是絲毫沒放在心上。
“可惡之至!”朱萬春是淮安府人,此地生此地長,看到眼下的情形,當然是怒不可遏!
有人應和道:“就算是巡撫大人,不,史閣部的標營兵馬也不該如此兇蠻殘暴,這樣的官兵,和流寇有什么分別?”
閔元啟扭頭看了看那人,微微搖頭,并未出聲。
流寇還要顧忌官兵追剿,或者是如李自成那樣心懷大志的首領,后來逐漸整頓軍紀,不僅不殺人搶掠,還會開倉放賑,自然不可能放縱兵馬橫行霸道,欺凌百姓。
當然農民軍的軍紀,也不可能如想象中的那般秋毫無犯,農民軍的戰力也不是文人想象的那樣是進京兵軍紀敗壞才導致戰敗,事實并非如此。
但官兵的軍紀就比流寇普遍還壞了。不管是哪個將領都是一樣,特別是崇禎中期之后,官兵的軍紀開始普遍敗壞。
一則是崇禎的帝王術實在爛到無以復加,比如清軍第一次破關而入,崇禎一口氣砍了幾十顆腦袋,很多人死的相當冤枉,但崇禎性子一上來,殺人如割草,根本毫無故忌。
皇帝殺人無顧忌,首輔,本兵,總督,巡撫……上到內閣首輔,下到巡撫巡按,州縣文官就更不算什么的。文官的尊嚴體面,還有穩固的政治生態,皇帝都是絲毫不做考慮。
后人考據崇禎年間的失誤,有時候簡單的推到東林黨或某個黨身上,這毫無道理,因為在崇禎年間,沒有一個文官能形成一家獨大,掌握朝堂權柄的地步,也沒有哪一個首輔閣老能夠形成穩固的權力鏈條。大明的內閣并不是法理上的政事堂,閣老也不是宰相,閣老們的權力來自于對六部尚書和地方督撫的私人關系,能掌握六部和大量的地方督撫州縣,任用私人,閣老才能使用自己的權力,用這樣曲折的方式,真正的推行施政,而不是光憑票擬權來做大秘的事。
有明一朝,哪怕張居正能威脅到皇權,訓斥萬歷天子如學生,但他仍然不是真宰相。
崇禎殺人,殺的卻是文官為主,對武將則多般隱忍。多少壞事的武將,比如左良玉這樣的,多次在戰場敗逃,多次不遵軍令,在萬歷,天啟年間有多少腦袋都被砍了,但在崇禎手里卻是平安無事。
崇禎一直是實用主力,督撫都是讀書人,殺了有更多,無所謂。武將卻是帶兵的人,殺了怕挑不到合適的繼任人,更關鍵的就是害怕其部伍嘩變。
越是怕,武將卻越囂張跋扈,法度敗壞。
這樣便是一種惡性循環,明末武將軍紀之壞,官兵對地方的破敗之重,真是令人瞠目結舌,官兵所過之處,破壞比流寇要嚴重的多了。
這也是閔元金和梁世發,楊志晉,高存誠等人被閔元啟言語打動的原因所在。
一旦官兵和流寇在大河衛打起來對地方的破壞就太嚴重了,如果沒有自保之力下場會相當凄慘,沒有人愿意叫自己的家鄉親人落到那種地步。
親族在身后,哪怕是螢火之光,也是要試一試與皓月爭輝。
另外一條原因,便是朝廷雖然加派三餉,但加餉的銀子被層層盤剝,結果軍隊欠餉厲害,這是痼疾,從嘉靖到萬歷再到崇禎,軍隊嘩變鬧餉越來越嚴重。將領就算領了軍餉,也是大半落在自己口袋,小半養家丁精銳,落在營兵頭上的幾乎為零。
皇帝不差餓兵,軍隊無餉當然只能靠搶掠來養活自己,這種情形到了崇禎末期已經越來越嚴重了。
現在大半人的認識就是,官兵的軍紀之壞,破壞之重,遠在流寇之上,適才的人說的話,實在是太幼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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