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武器哄搶-《永恒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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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黎明,才望見忘古城城門。
遠遠,便見黑壓壓的人影,聚在城墻上,在圍著一張告示指指點點。
趙云好奇,扛著火狼湊了上去。
見了告示,才知是通緝令,畫著一個兇神惡煞的人。
“是他。”
趙云嘴角直扯,認得告示上的人,可就不是先前欲搶他隕石、被他擊殺的那個黑衣人嗎?那貨的銀票、狼紋印章,都還在他這揣著呢?
“一千兩的賞金。”
趙云捂了胸口,這他娘的,都被他化成血水了。
“又是夜行孤狼。”
“殺人越貨,打家劫舍,沒他不干的,天曉得多少人遭殃。”
“懸賞一千兩,官府夠闊氣。”
“真奇了怪了,這么多的賞金獵人,咋就沒人逮住他呢?”
話語聲嘈雜,圍觀者多揣手,看了又看。
其中,也有武修,雖眼紅賞金,但見是夜行孤狼,都無奈的搖頭。
想要賞金,也得有命拿才行。
捉了這么多年都未捉到,那貨能沒幾把刷子?
“難怪是狼紋的印章。”
趙云心中嘀咕。
夜行孤狼嘛!帶那么一個“狼”字。
那貨的名頭,他是聽過的,無惡不作,有名的江洋大盜,方圓幾千里無人不知,每回作案后,都會在作案現場,留下一個狼形的圖紋。
如今,官府該是被惹毛了,重金懸賞,生死不論。
想到這,他不由失笑,大名鼎鼎的夜行孤狼,竟被他弄死了,武道修為雖不高,但那貨,必有頗多底牌,不然,也不會一次次逃脫官府追捕,可惜,小看了他這個凝元境,空有諸多底牌,卻未來得及動用。
“我得頂著你的名號,干些有意義的事。”
趙云摸了下巴。
譬如,用遁地去柳家偷點兒東西,完事兒,也如夜行孤狼那般,在作案現場,印一個狼形的圖紋,反正夜行孤狼已死,黑鍋全都甩給他。
嗯....靠譜。
“我去,火狼?”
不知是誰,嗅到了血腥味,惹得眾人齊齊回頭,看的外圍的自是趙云,扛著一頭碩大的火狼,擱那杵的規規矩矩,正仰著頭看那懸賞告示,奈何,趙云穿著蓑衣,戴著斗篷,臉龐被遮掩,無人知他是誰。
“一人單殺了火狼?”
“不能吧!修為不見得有多高,能滅火狼?”
“多半有幫手。”
議論聲頓起,倒想瞧瞧趙云是誰,卻看不見他的臉。
“你這火狼,可賣。”有人笑著問道。
“三十兩。”趙云隨意道,這個價格,是行市上公認的。
既是公認的,那人自也未講價。
趙云放下了火狼,收了銀兩,最后看了一眼告示,抬腳入城。
“大熱天,戴斗篷穿蓑衣,是不是有病。”
身后,不少人指指點點。
趙云無視,漸行漸遠,倒想脫了蓑衣,不過遭了雷劈,衣服破爛不堪,且頭發還打卷兒,渾身烏七八黑,比乞丐還乞丐,倒不是怕人說教,是不想給他的父親丟人,好歹也是一家的少爺,臉還是要的。
最重要的是,他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
清晨的忘古城,足夠熱鬧。
大街上,人影熙熙攘攘,叫賣聲絡繹不絕,擺攤的、逛街的、走鏢的、乞討的,形形色色的人,形形色色的行當,演盡了人生百態。
“兩斤豬頭肉,半斤花雕。”
攤位前,趙云微微駐足,奔跑了一夜,著實餓的發慌,一口肉一口酒,吃的毫無形象,許是身有異味,路過的街人,遠遠便捂鼻躲開了。
“快快快,柳家兵鋪開門了。”
正走時,不知是哪個人才嗷了一嗓子。
熱鬧的大街,頓的喧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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