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版稅-《全職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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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投稿時留下的聯(lián)系方式,楊風當晚就聯(lián)系上了林淵:“你好,請問你是楚狂本人嗎?我是銀藍書庫超新星大賞的審核編輯楊風。”
“你好,我是。”
林淵在宿舍里接通電話。
楊風笑道:“恭喜你,經過我們超新星審核組的決定,將選擇《網王》這部小說作為這次超新星大賞的第五名,也就是說你的小說將獲得出版機會,具體合同我可以通過郵箱發(fā)給你,先加通訊錄?”
林淵高興道:“好的。”
雖然系統(tǒng)吹得煞有其事,但他也沒把握《網王》這部小說一定能通過新人大賞,這個電話讓他放心了一些,看來系統(tǒng)還是值得信任的。
掛斷電話后。
兩人加了通訊錄。
楊風很快發(fā)來份合同,合同內容里標明《網王》的初期出版數(shù)量為十萬冊,標價二十元一冊,版稅百分之五,一個比較標準的新人價格。
這里解釋一下。
所謂版稅,不是普通人理解的常規(guī)稅收,而是出版公司行使的版權使用費,是知識產權的原創(chuàng)人或版權持有人對其他使用其知識產權的人所收取的金錢利益。
林淵倒沒覺得坑。
如果是前世的實體小說市場,新人首次出書基本上會被出版方買斷版權,以后加印沒有分賬,等新人積累到一定的資本情況才會好點,除非哪個新人有出版社的門路,可以拿到特殊待遇,所以就這方面來說藍星已經算是比較良心了。
看完合同。
林淵同意簽署。
他順便還直接把《網王》接下來十萬字左右的劇情發(fā)給了對方,出版社是需要時間來對小說進行一定校正的,比如某些句子不合適,或者有錯別字之類。
這個林淵很理解。
可惜他們基本不會有這個機會,因為系統(tǒng)的錯字校正是最準的,也就遣詞用句這種偏主觀性的東西大概會有些微的調整。
收到稿子。
楊風不意外。
既然投稿了,那肯定做好了通過的準備,第一卷的劇情提前寫好,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過在他打算跟楚狂再聊兩句的時候,卻愕然的發(fā)現(xiàn)對方已經下線了!
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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