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不愧是樓明月,無論身處何地、何種身份,都能以最快時間,最大程度地掌控財富資源。 難怪之前兩人準備出資3億的時候,她會說“現在新公司可認購股份只剩百分之20”! 不是傲價,也不是故作矜持。 事實上御風根本不缺錢,給他們各百分之十的股份不過是給他們一個找方燁報仇的機會罷了。 易寒升大致看完,簽下名字。 凌輕舟緊隨其后。 江扶月起身,“合作愉快。” 兩人:“合作愉快——” 合同簽完,接下來就是搶在樓氏之前拿下青銅街那批老房子。 江扶月直接交給凌輕舟和易寒升去辦。 當然,她也可以讓劉盡忠處理,但合作伙伴不就是應該“合作”? 他們出點力也理所當然。 更何況,御風集團還沒曝光,如今只活躍在地下,如果交給劉盡忠,難免有些束手束腳。 但易寒升和凌輕舟就不一樣了。 首先,易家和凌家都是臨淮有頭有臉的豪門,扎根多年,人脈關系盤根錯節,想要做個什么事半功倍,省力很多。 其次,東窗事發,樓氏那邊要查也只會往兩人頭上查,不會牽扯到她。 這點,江扶月直接和兩人明說:“……我現在的身份不能曝光,你們如果不想和樓氏周旋,我會再想其他辦法。” 易寒升冷笑:“沒有你的樓氏頂多算只紙老虎,我會怕?!” 凌輕舟不疾不徐:“他們要查盡管放馬過來,這些年我也不是白混的。”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