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張阿姨,你等一下!” 張迎梅還以蕭正陽叫住她,是要留她,不由的心里一喜,馬上轉過身。 蕭正陽這時卻走到了蘇小青面前。 “蘇姨,俗話說,斗米養恩、擔米養仇。 我看您應該把送給張阿姨的那五百萬追回。 要是您覺得她實在可憐,可以每個月給她五百塊的基本生活費就可以了?!? 張迎梅沒想到蕭正陽居然要讓蘇小青追回送她的那五百萬,張迎梅馬上對著蕭正陽喊起來。 “蕭正陽,你憑什么叫蘇小青追回給我的那五百萬?” “那五百萬是蘇小青讓劉紹輝送給我的,現在就是我的了。 你們誰也無權追回。” 張迎梅說著,瞪著蕭正陽。 “蕭正陽,你不是很懂法律嗎? 那你應該知道,贈予的財物,在贈予后是不可以追回的!” 說著話,張迎梅臉上慢慢露出了得意。 蕭正陽回身看向張迎梅。 “張阿姨,您大概忘了吧!法律上還有一條,如果受贈予人嚴重侵害贈予人或贈予人的近親,贈予人便有權收回贈予的財物。 您剛剛一而再再而三的誣陷蘇姨,已經滿足了這個條件。 所以,我們有權向您追回那五百萬。” 張迎梅聽了蕭正陽這話,再也得意不起了。 張迎梅開始后悔。 不過,張迎梅還沒有放棄,她馬上又開始裝可憐,對著蘇小青道:“小青,我錯了,我剛剛不應該那樣誣陷你。 你就原諒我這一回吧!” 蘇小青原本是沒打算追回這五百萬的,但是張迎梅今天真的把她的心給傷透了。 聽到張迎梅這話,蘇小青沒說話。 張迎梅見蘇小青不說話,馬上又去求她女兒。 “清舒,你替我說句話吧!媽媽如果沒有這五百萬,便要跟那些乞丐一樣,流落街頭了!你忍心看著媽媽像乞丐一樣流落街頭嗎?” 蕭正陽不等劉清舒說話,馬上接過話頭。 “這個張阿姨你不用擔心。 我會每個月讓人給你五百塊,應該夠你吃飯了。 你要是找不到工作,可以到我們村里的食品廠上班。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