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有理由嗎?”方藝晨皺眉問道。 “領導說,周靜葉唱的比我好,讓她代表我們地區(qū)的文工團去參加全國的比賽更有把握得獎。”這是領導給她的理由,“我曾經(jīng)聽人傳過,周靜葉家好像挺有背景,只是傳言,也不知道真假。” 方藝晨點了點頭,這種事情在哪都有,很常見。 “那她確實比你唱的好嗎?” 趙蘭難堪但是還是誠實的點了點頭,“嗯,我是半路出家的,跟人家專業(yè)出身的沒法比。” 方藝晨再次點了點頭,看來文工團的領導也不是平白欺負人,最起碼她們是從集體利益出發(fā)的。但是她還是覺得就這么大喇喇的剝奪他人的勞動成果有些不人道。 “嗯,行,不是還沒最后決定嗎,咱們明天找你們領導說說去。”方藝晨覺得在家里哭死這事也解決不了,還得去看看實際情況,看看問題到底出在哪才行。 如果是因為人家有背景硬要搶的話,那咱也來硬的,大不了她把歌拿回來,她又不是當兵的,可不歸他們管,她寫的歌,想讓誰唱就讓誰唱,不想讓誰唱就不讓誰唱。他們要是硬要不講究規(guī)則的話,那大不了就撕破臉,她直接登報先把這首歌發(fā)出去,就不信玩不折他們。 當然要是人家確實是考慮要演出效果,從集體利益這處考慮的話,那也不一定非要換人,還可以想想別的辦法嗎,音樂有那么多形式,找一個最適合趙蘭的不就ok了。 總之,當初她既然拿了這首歌和趙蘭交易,趙蘭到目前為止做的還都挺讓她滿意的,那她也得信守承諾,讓這首歌只屬于趙蘭,最起碼首發(fā)必須是她。 趙蘭聽了她的話后,心里拔涼拔涼的,就跟和自己男人說這事的時候,李建軍只回了她六個字,“服從組織安排”,那感覺是一樣一樣的。 “你去有什么用啊,我覺得還是給你爺爺打個電話吧。”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