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終于,在一次“偶然”的酒局之中,肖建國終于吐了口。 同意把0910這兩塊地賣給光輪地產。 不過呢,每塊地在原價1.7億上,加3500萬利潤。 也就是4.1個億。 這時候,路立明喜出望外,但也犯了難。 許諾可以再額外多加1000萬的利潤,但是要分兩批付款。 并且第一次付款的期限是在這個月20號前。 聽了他的要求,肖建國自然是不耐煩了,說既然你們沒有誠意那就算了。 后來,在路立明的百般央求下,他才又好容易吐了口。 說如果現在立刻簽合同的話,就答應。 過了今天這件事就算了。 這種千載難逢的機會,路立明自然是連連答應了。 于是乎,他就臨時手忙腳亂的一邊跟劉尚請示,一邊命人送公章,法人名章過來。 最終,在一番匆忙之下,這份被調包,動過手腳的合同也就生了效。 在簽合同之時,路立明也是小心謹慎的多次查看了付款方式和最后期限。 只不過,他卻沒有留意到,在這份被調包的合同中,多出了一條違約條款。 甲方(新世紀)是有權利提前要求光輪地產一次性支付款項的。 只不過要支付5個點的違約金。 果不其然,在這次的交易正式達成之后,路立明和光輪地產又大肆慶祝了一下。 他們老板的構想終于實現了,那一片地也終于連起來了。 不過就在這時,他們突然間接到了新世紀公司法務部的告知。 要求光輪公司在三日內,立即支付合同要求的全部款項。 否則的話,新世紀公司會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得到了這個突然的消息后,光輪公司果然來了人。 不過,出乎了肖建國的意料。 來的人卻不是一頭霧水,恐慌至極的路立明。 而是那個一直都笑呵呵的胖子熊有金。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