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叮當叮當……長長腳鐐拖在地上,發出金屬撞擊的脆聲…… 當然這只是申勁松的想象。 沒有腳鐐。 不過手銬倒是戴著的。 他抬頭,隔著鋼化玻璃隔板注視著自己的律師,姜勝尤。 對方還是平時那副成功人士派頭,頭發梳得一絲不茍,眼神親切,笑容讓人如沐春風。 申勁松坐下,看了看身后的警察,不安地扭了扭。 這位警察絲毫沒有離開的意思,堂而皇之地要旁聽。 申勁松以前看多了星條國的電視劇和電影,在星條國,嫌疑犯被羈押期間,與自己的律師會見,警察是不得在場旁聽的。 嫌疑犯和律師會面時有絕對的保密權,現場的攝像頭都要關掉。警察就算安裝了竊聽設備,也不能將他們的對話作為證據遞交給法官(遞交了也不會被法官和陪審團采納)。 但這里是大華國。 大華國自有制度。 自己只能去習慣。 比方說,在星條國,根據保密協議,嫌疑犯就算告訴律師,沒錯,人就是我殺的。 律師也必須幫他保密,也不能將兩人間的談話作為證據遞交(遞交了也不會被法庭采納),最多就是不再代理他的案件。 而在大華國,如果嫌疑犯得意洋洋地告訴自己的律師,沒錯,那個煞筆就是我殺的。 那么律師是有義務向警方進行告知的。 同樣,在心理咨詢行業,也有類似的區別。 如果在星條國,申勁松告訴自己的心理咨詢師,他殺過幾個人,那么心理咨詢師是必須為他保密的。 而在大華國就不同,保密協定的范圍要窄一些,心理咨詢師也有義務向司法機關進行檢舉。 不過相同的一點是,如果申勁松是告訴他的心理咨詢師,他準備去殺死某人。 那么不管是在大華國還是在星條國,他的心理咨詢師都有義務去告知相關部門,阻止此事發生。 這些知識,上一次與姜勝尤會面時,對方已經告訴他了。 其實也就是在提醒他,不要說不該說的話。 律師姜勝尤對他點點頭,對著擴音設備說了幾句套路化的開場白,然后道:“申先生,今天我過來,是看看你有什么補充信息要提供給我,有什么需要也可以告訴我,我去幫你處理。另外,你現在如果有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也可以向我反映,我會幫你去進行交涉。” 申勁松有些麻木,他緩緩搖頭,只是嘴角抽了抽,露出一個似笑非笑的表情:“姜律師,我想取保候審,可以么。” “恐怕我辦不到,申先生,”姜勝尤笑道,“我可以努力去爭取一下,但坦白說,我不看好結果。如果你對我的回答不滿意,我建議你更換一個更高水平的律師。” 申勁松重重地吐了一口濁氣:“我開玩笑的。接下來還有很多事要麻煩你,姜律師,你可不要撂擔子。” 當聽到那位逮捕他的女警官說,他是因為涉嫌故意殺人而被捕的時候,申勁松就像被人在后腦勺狠狠敲了一記悶棍。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