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來找杜采歌的人仍然絡繹不絕。 有女歌手搔首弄姿地過來,想要和他探討音樂,或許也不介意和他去樓上溫習一下高中生理衛生知識。 有電視臺主持、脫口秀演員邀請他去參加節目。 甚至還有不知道從哪里偷溜進來的無名小卒,說自己寫了幾首歌,帶著DEMO想要請他指點,甚至請他出錢幫忙發行。 臥槽,老子又不是唱片公司的! 這種現象在大華國他還真沒遇到過。 就算有那種,自認為懷才不遇,揣著明星夢的歌手,也不會直接把自己的錄音帶往唱片公司老板的桌上送啊! 最多往藝人部門或者音樂發行部門的部門經理桌上送。 大華國,或者說整個亞洲的大華文化輻射圈內,都是等級尊卑觀念比較強。 一個無名小卒,他就不會往公司老板、億萬富翁身邊湊,因為他會覺得,雙方的階層差距過大,沒有對話的基礎。 而如果退而求其次,尋求和部門經理對話,才有實現對話的可能。 就像是在事業單位、機關單位,一個懂事的普通小科員,不會硬往處級廳級干部身邊湊,求對方提攜。 因為硬湊過去,就算人家出于禮貌,不給你臉色看,也會在心里給你下個“不知輕重”“不懂事”的評語。 別說提攜了,不給穿小鞋就阿彌陀佛了。 所以一個普通小科員,往往是先去和某個在處級廳級干部面前比較受寵的科級干部混熟,這才是他能靠近、能說得上話的圈子。 然后由這個科級干部帶著他,去接近處級干部、廳級干部,送個小禮,拜個碼頭,等熟悉一點之后,才能自己單獨行動。 這才是常見的途徑。 而在星條國這里,似乎人們更有蠻勁,底層人士想要硬沖到高層人士身邊,以期得到貴人提攜的情況,更為常見。 杜采歌打發了好幾個這種不出名歌手——哦,似乎應該說是“未出道的音樂愛好者”。 他畢竟沒有“人上人”“天龍人”的自覺,雖然不耐煩,卻也不會瞧不起人,不會像某些老板一樣“老子一分鐘幾十萬上下,哪有空和你們這些窮鬼說話”,端著架子把人趕走。 人家送來DEMO,他就收下,表示有空就聽。 人家要現場展示才藝,他就鼓勵幾句。 你就算表演一個吐火、耍蛇,他也只拍手叫好,總之不得罪人,和平型性格支配著他。 至于發行,呵呵,首先得我在星條國有唱片公司才行啊! 段曉晨的專輯都是由綠里奇跡幫忙發行的! 除了這些音樂愛好者,也有自稱“導演”“編劇”的。 有的想把作品拿給他看請他指點。 有的認為自己寫了一個驚天地泣鬼神的劇本,只是一直沒有碰到伯樂,但是你海明威既然是天才,肯定就能get到我這劇本的牛逼之處,我就把這個劇本的版權便宜點賣給你吧。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