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這小子先一步找到了伯明翰兄弟! 如果是正常合法追獵,這就意味著,王奎已經贏得了這場狩獵的最終目標。 太可笑了。 他一周前就已經來到了克魯格,而王奎不過才來了三四天,竟然在最后關頭反超,先一步找到了伯明翰兄弟。 雖然雙方的追獵技巧并不會相差多少。 但在追獵思維上,陳昂必須承認,自己已經老了,如果他能早點兒想到這一步,也許伯明翰早就被他們無聲無息地解決掉了。 只可惜。 這不是一場合法狩獵。 “伯明翰兄弟就在四百米外!這個距離,射擊把握并不大,我們再想辦法向前摸一百米左右!” 陳昂放下望遠鏡,現在一切以單子為主。 就連一向喜歡使用弓獵的帕維默,都換成了雷明頓m700獵槍,眼下這種情況,獵弓的局限性實在太大了。 三百米開外,想用獵弓射中一頭獅子的難度,無異于狙擊步槍千米打雞蛋。 漢默那邊,還在跟杰西尼配合,前后壓制著琴科夫等人。 不得不說,哪怕是民用的突擊步槍,哪怕是半自動,在戰術壓制力上,也比普通的獵槍要強不少。 一旁的瑪西亞從后背卸下了一把綠色awm,作為fps游戲中最出名的狙擊槍之一,awm其實本就是獵槍出身。 瑪西亞這把是.338馬格南口徑,作為蘇格蘭獵鹿人,也只有大口徑栓東步槍,才能獵殺駝鹿、棕熊這類超大型野獸。 樹叢邊緣。 陳昂終于領著帕維默進入了三百米左右的射程范圍,“帕維默先生,我負責狙擊王奎,你負責獵殺伯明翰!” “好!” 帕維默一邊答應,一邊激動地調試著手中的雷明頓步槍。 陳昂用的同樣是雷明頓。 從這點也就能看出。 職業軍人出身的,更喜歡使用戰術步槍,而獵人出身的,更喜歡大威力、大口徑的獵槍,因為威力既能獵殺超大型獵物,又能保證皮毛和骨骼的完整性。 槍栓拉動上膛,響起了“嘩嚓”的機械彈簧聲。 陳昂舉起獵槍,撥開樹叢準備狙擊王奎。 說實話,他想不明白,在眼下這種條件下,王奎為何還要手持獵弓這種冷武器,包括后背背著的,也是重弩,并不是獵槍。 雖然是怕傷到雄獅,但這未免也自信了些。 王奎。 就讓你為自己的自大,付出代價吧…… 另一邊,帕維默已經將獵槍緩緩伸出樹叢,深吸一口氣,強壓下內心的興奮和激動,可就在他剛準備將眼睛貼到瞄準鏡的剎那。 砰——! 一聲槍響,咻! 帕維默登時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然后瞪著眼睛,瞅著自己的小腿邊緣,褲子的尼龍纖維,已經跟綻開的血肉,混濁在一起,延遲了不到半秒,一股火辣辣的疼痛,瞬間從小腿,麻到了頭皮上! 這一槍! 來自對面!! 陳昂趕忙拉著帕維默向旁邊的羅漢松躲避,可剛一動,草叢樹杈晃動,又一槍打了過來,子彈擊碎了灌叢的樹杈,碎屑就迸濺在陳昂的臉頰上,抽得他皮膚生疼! 對面有狙擊手??! 是王奎身邊的那個坎昆! 陳昂當即按著帕維默趴在地面上。 砰! 又一發子彈,幾乎是擦著陳昂的后背飛過,他甚至都能感覺到超音速的氣流,席卷他戰術背心,與尼龍面料刮擦發生的震動! 不行!他們已經被咬死了! 再這樣下去,坎昆遲早會蒙中他們,以栓動步槍的威力,只要擦著,就是皮開肉綻! 幸虧當時坎昆第一槍開得急了,如果等帕維默完全暴露槍口,那一槍,甚至能直接結束帕維默的性命! 獅群混戰現場。 坎昆躲在東側的一處灌叢后,面前赫然用三腳架,駕著他的溫徹斯特m70步槍,左手拿著單筒望遠鏡,死死地盯著剛才遠處樹叢邊緣,也就是剛才帕維默露頭的位置。 沒錯。 正如陳昂分析的那樣,第一槍,他的確開急了。 其實在聽到琴科夫的報點信息后,他就在注意樹叢抖動。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