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徐檀兮起得很早。 “你別去了。”戎黎不想她再接觸任何跟這個案子有關的事情。 “要去。”她眼神淡淡的、涼涼的,“戎黎,我也是當事人。” 他被她一句話釘在了原地。 上午十點開庭。 上庭之前,溫照芳問律師:“你有沒有把握?” 歐陽燁回了兩個字:“放心。” 徐檀兮和戎黎坐在旁聽席的第二排,喬子嫣在后面,溫家人來了,徐家人也都來了。 溫照芳上來就認罪,只認殺害了喬梁田,不認去年的車禍案。 歐陽燁的辯護方向是狂躁癥,主張被告溫照芳是在無自主行為能力的情況下殺害了喬梁田。 第一位證人是溫照芳的保姆,說她狀態不好,時常失控。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請允許我傳召我方二號證人上庭。” 法官說:“允許。” 二號證人被帶上了證人席。 歐陽燁走上前,提問:“金先生,請問你和我的當事人是什么關系?” 證人回答:“我之前是溫女士的心理醫生。” “能說一下我的當事人患了什么病嗎?” “溫女士有多年的狂躁癥史。” 歐陽燁的問題都有目的導向:“我的當事人發病的時候,都有什么癥狀?” 證人說:“情緒暴烈,伴有精神病性癥狀的躁狂舉動。” “發病的時候有控制和辯認自己行為以及結果的能力嗎?” 證人給了他想要的答案:“沒有。” 歐陽燁繼續提問:“金先生給我的當事人提供了多久的心理治療?” “從二十五年前到十三年前,一共十二年。” 徐檀兮出生那年,溫照芳就患了病。 “也就是說,十三年前你還在給我的當事人提供治療?” “是。” “為什么后面不繼續了。” 因為癥狀沒有好轉,溫女士就換掉了他,去國外療養了一段時間,病情才得到控制。 這是他們已經說好了的答案,只要照著這個說,溫女士和溫家就會給他享之不盡的榮華。 證人手垂下,握緊:“因為溫女士當時病情已經好轉,不需要心理治療。” 歐陽燁臉色當場變了。 溫照芳站了起來,情緒激動地大喊:“你胡說八道!我當時分明沒好!” 證人低下頭,不與人對視。 “證人,我再問你一遍。”歐陽燁提了提嗓音,在人看不到的視線里,用目光警告,“我的當事人十三年前為什么和你結束了醫患關系?” 證人抬頭,看了一眼旁聽席的戎黎,然后斬釘截鐵地回答:“因為當事人病情已經控制住了。” ------題外話------ **** 對不起對不起,更新太晚了。 本來寫完了,覺得寫得太虐了,就刪了重寫了一個版本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