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半個小時。 審判長和審判席一起回來。 全體起立。 審判長宣布審判結果,“經合議庭評議認為,本案經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宋知之指使周小慶購買打胎藥給聶筱斐喝下致使其流產,構成故意傷害罪。本院根據被告人宋知之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根據《炎尚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二百三十條、第九十六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1、被告人宋知之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犯教唆他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總和刑期三年九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 2、被告人周小慶受人教唆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以上為錦城市人民法院判處結果,如有不服,請在領取判決文書十五天之內進行上述。 休庭!” 法院判刑結束。 所有人起身,待審判長離開后,各自離開。 因炎尚國的判決書領取時間為審判后的第三天,也就是說十八天之內沒有上述,宋知之將會進行扣押執行。 宋知之和文田以及宋知道、路小狼一起離開。 法院大門口,依然人山人海的記者。 他們出現的時候,剛好記者在采訪聶文芝和聶筱斐。 宋知之就聽到聶文芝在說,“其實這件事情都是我的責任,是我沒有把兩個女兒叫好才會導致這樣的事情發生。不管最后結果如何,我都很難受。” “眾所周知,宋夫人對宋知之視如己出,她現在做出這樣的事情,你不覺得心寒嗎?為什么還要自責?” “不會心寒,我只會怪我自己沒有好好照顧她,讓她即將面臨牢獄之災……”說著眼眶就紅了。 宋知之聽著真的是諷刺得很。 反而是宋知道有些動容,回頭看自己姐姐一臉冷漠,頓了頓終究什么都沒說。 他們一行人往車庫走去。 剛沒走幾步,就聽到有個記者大聲叫道,“是宋知之出來了。” 然后在聶文芝這邊的記者,一股風的全部跑了過來,里三層外三層的擋住了他們的去路。 聶文芝和聶筱斐、易溫寒轉眸看著被圍困的宋知之,三個人眼神互視,一副奸計得逞的樣子。 “宋夫人,聶小姐,走吧。”張猛溫和提醒。 聶文芝友好的點了點頭,帶著聶筱斐以及易溫寒離開了現場。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