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葉安看著牙場之中的木牌,幾乎很難找到又賣房的,清一色都是在租房,造成這一局面的原因便是“趙二”的奇葩限制制度。 別看趙二是大宋的皇帝,可人家在千年之前就明白了一個道理,“房子是用來住的!” 為規(guī)范民間私人房地產(chǎn)交易,限制惡性炒賣,趙匡胤下令制定房屋的撲買律法:你若想賣掉自有房產(chǎn),得先從自己的緦服之內(nèi)問起。 若無人問津,再到左鄰右舍,直到這一干人等均簽字畫押“依賬取問”,鄰居表示“批退”,你才能拿出來售賣。 以人際關系和近鄰的消費水平,當你先向房親四鄰叫賣,賣價極可能低于市價,除非房親四鄰都為你作假、設局,但難度很高,一旦被人告發(fā),誰都得吃官司。 假如你不問親鄰,親鄰發(fā)現(xiàn)你的房子住了新人,可在一年內(nèi)向官府告狀,要求以原價贖回,重新出售,并以房親和四鄰為順序。 除非遭遇天災,親鄰們逃荒逃到了外地,你急等用錢,又無法詢問,不得不賣房,同時有見證人簽字畫押,有買賣契約,再加上官衙的交稅官印,衙門才不予追究。 你還不得不服氣這樣的制度最大程度上的限制了炒房。 除非逼不得已,否則誰會把自己的房子低價賤賣? 無論你是什么身份,到了賣房的時候對族人和鄰居都必須恭謙有加,以便得到他們的簽字,過了“遍問親鄰”這一關,買賣雙方就可以簽合同了。 這樣一來雖然限制了炒房行為,但同樣也使得房源稀少,價格自然也就高了。 當然,在東京城中房屋買賣或是租賃并不用去衙門,因為簽合同時都有房牙在場,房牙雖非官身,卻能在交易中起到很大作用。 這些人既是中介,又是擔保,既是評估,又是代理人,同時還兼任稅務稽查,負責督促購房者納稅………… 并且你還不能繞過房牙這一關,因為自唐時開始,便有了須憑牙保的制度,而到了宋世再次被繼承。 也就是說買賣雙方之間必須要有牙人擔保交易,否則便算是偷盜………… 即便是葉安要租賃大相國寺的鋪面,也需要通過房牙從中作保,至于葉安提出想要買下鋪面的話。 老房牙下巴上的鼠須胡抖了抖,瞧見葉安認真的表情哈哈大笑:“小郎君,您是真不曉得東京城中的規(guī)矩,還是在故意嬉笑小老?這大相國寺的鋪面別說人家賣不賣,便是能夠發(fā)賣您也要買得起才行啊!”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