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節 權不律己-《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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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打死了,打十板子就夠了。”
“我看該八十。五十不能少了。”
“十下就夠了。最多三十,不能太多。”
突然李慢侯發現量刑問題上,又出現了軍官和士兵截然不同的分歧。
這次反倒是軍官要求嚴懲,士兵希望輕罰。道理也很簡單,打板子當然大家都怕,可士兵怕的是板子的痛,軍官呢,哪怕是這些過去也不要臉的軍官,現在又當官,又有錢,也開始要臉了。文官打他們板子,他們或許可以哈哈一笑,但在小兵們面前,他們就拉不下臉。
一個怕的是疼,一個怕的是恥,一種形式,兩種處罰,態度自然也就不同。
也不用投票了,在場士兵人數是軍官的兩倍,投票肯定軍官輸。
李慢侯拍板道:“打板子不是為了傷人。重打三十板子,就起不來床。打十下吧,但必須重打,我會親自監督的!”
林永鼓噪起來:“大人。你昨日喝酒了,該怎么罰?”
李慢侯昨日喝酒,就是今天這件事的起因,但他拒絕接受。
“昨天還沒這條規矩呢。你們睜大眼睛了,以后我在當值喝酒,找軍法官來找我。”
李慢侯軍中沒有長期軍法官,因為沒幾個識字的,也很難保證軍法官的公正,這群粗胚不可能有法律精神,所以當值軍法官,就是上個月紀律最優秀的都的都頭。
林永雖然噓起來,但臉上也沒有不服氣,能打李慢侯的板子當然開心,不打也無所謂。至于說以后盯著他,未必真有人有這閑心。
李慢侯也是這么想的,他上次是無心,以后肯定不會在當值期間喝酒了,這點自律他還是有的。
帶著這樣的想法,第二天他受邀去了公主府,得了一個好消息,結果又喝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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