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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丞一般是當地銓選的吏員,變動不會太大。
若是不犯錯誤,在這位置上干一輩子都有可能。
而縣令一般任期三年一滿,就調走了。
這樣一來,造成縣令得過且過,只要縣丞不過分,就不跟縣丞別苗頭,甚至忌憚這樣的地頭蛇,做出讓步甚至縱容。
反正三年一到,縣令就走了,何必呢?
所以,縣丞積攢的人脈和權利可想而知,有時候都比縣令大。
四郎剛到,還沒來得及調查了解縣衙里的領導班子。
當然,他也不會一上來就卯足了勁兒整治縣丞。
這要看縣丞會不會配合他的工作,只要不過分,他也愿意和平相處。
于是,起身迎了出去。
縣丞四十多歲,留著短須,濃眉方臉。
看起來很憨厚實在的樣子,但眼中偶爾閃過的精光,說明人不可貌相。
他對四郎態度很恭敬,并沒有因為他太年輕,就露出輕視之意。
笑瞇瞇地作揖道:“誒呀,縣令大人,怎么勞您大駕親自出來迎下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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