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微風輕輕吹過,空氣中飄蕩著血腥的味道。 沉默了一陣。 頭領把手探入口袋,拿出他那把珍藏許久的十毫米手槍,雙手捧著說道,“感謝您殺死了那些混種狼,救了我們,這把槍是報酬,請您收下。” 林的手從槍柄上離開,對面的數個狼牙棒也稍微低垂了一些。 雖然他剛剛沒有感受到聚落頭領的敵意,但誰知道他是不是一個偽裝大師,能夠沒有絲毫殺意的從口袋里掏出一枚手雷,或是其它什么大殺器,送自己上西天。 在這個新時代,如何小心都不過分。 林看著表達善意的頭領,以及他身后還抱有敵意,神色戒備的戰士說道,“你的槍我就不要了,麻煩你們把這些混種狼的尸體集中一下,我需要他們身體里的彈頭。” 頭領聞言轉過頭,用聚落語說了幾句,大多數戰士四散開去收集混種狼的尸體了。 林站在頭領的對面,低頭數著手中的狙擊槍彈殼。剛剛他擊殺狼群的時候,沒忘把彈殼撿回來。 “您真的不要么?”頭領捧著手槍確認道。 在他看來,手槍是頗為貴重的物品,然而,這個救了他們的黑衣人卻不要,他是不是有什么別的企圖。 他哪知道,他這把十毫米手槍,在林的眼中,和一塊廢鐵差不多。槍械很嬌弱,需要時常保養和校準。 頭領也許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保養和校準,也許他根本不具備這方面的知識。在他看來,槍械只要上了子彈,再按下扳機就能打死人。 他殊不知沒有經過保養的手槍,忽然發射子彈更容易傷害到射擊者本身,沒有經過校準的手槍,壓根沒人知道子彈會射向哪里。 “不要,把那頭變異混種狼給我就行。”林說道。 他知道自己不要點什么,頭領是不會安心的,新時代好心人不多,好心可是會被懷疑的。 頭領聽到這句話,顯然放心了一些,他在心里已經把林當成了搜尋各種生物基因的基因獵人。 或許,他的目的就是這群狼,救了我們只是順便。 頭領點了點頭說道,“這是您應該拿的。” 午后陽光猛烈,聚落戰士們的獸皮和林的黑色戰衣,都能有效阻擋來自太陽的輻射。 三十多頭將近四十頭的變種狼尸體堆成了一座小山包,皮膚紅色且無毛的他們,看上去有些嚇人。 天空中幾只碩大的禿鷲在盤旋,它們在窺視混種狼的尸體,想要伺機飽餐一頓。 一名聚落戰士手持狼牙棒,站在頭領旁邊,戒備的看著取彈頭的林。 三名戰士仰著頭,手中拿著弓箭,防備著天上的禿鷲。 最后的兩名戰士,收集荊棘枝條編制成網,打算用它把混種狼的尸體拖回去。 出來打獵幾天了,想來聚落里留守的婦孺也很餓了,把這些混種狼尸體弄回去,能讓他們飽餐一頓。 當然,不光能飽餐,還能用它們的皮制成衣服,膀胱制成水袋,把吃不完的肉搗成肉醬,灌入腸子中腌制,與其它的聚落交換物品。 頭領身邊防備著林的戰士,就是那名吃了霸力丸的戰士。 此刻霸力丸的效果已經失效,他的肌肉恢復的正常樣子,但他臉上的表情卻頗為猙獰,隱隱有理智失控的兆頭。霸力丸的副作用開始起作用了。 林把所有彈頭都取出來,扔入隨身攜帶的小瓶溶液中浸泡。 做完這些的他,抬起頭對著頭領說道,“如果你信得過我,當你身邊這位戰士,覺得難受的時候,就用刀挑開他的血管,讓他流些血。雖然這會讓他有些虛弱,不過我相信這會讓他好過不少。” 真的? 頭領疑惑的抬起了頭,忽然他想起聚落中人生病了,巫醫通常的治療手法也是放血。雖然死去的不少,但存活下來的也不是沒有。 以他的知識,想到這里,他已經知道這個法子估計有用,要是小時候的自己知道多好,那名勇猛的戰士,就不會死了。 “謝謝。”首領感謝道。 “不用謝,你們保重,我走了。” 頭領聽到了林的聲音,抬起頭卻發現扛起變異混種狼尸體的林,已經走遠了。 林背著變異混種狼的尸體,勻速的跑了五公里的距離。 他將變異混種狼的尸體放下,收集一些枯枝,生了堆火,打算就在這里把它烤熟吃掉。 在新時代的野外,銳利的感知,敏捷的身手,是能夠存活下來的兩大要素。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