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孟煩了戳了山西兵后背一下:“你看見了?別瞎說啊。” 要麻打著呵欠從屋里走出來,坐到林躍身邊的長凳上:“老子以前講過噻,他就是個粑耳朵。” 眼見郝獸醫聽到外面動靜從北屋走出來,林躍把挎在肩頭的兩個布包里的小包丟過去。 老頭兒接過去掏了掏,從里面拿出一卷繃帶,兩個裝碘酒的藥瓶,藥瓶的蓋子有點濕,他用手指抹了一下。 紅紅的,是血。 郝獸醫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林躍沒有解釋,看見董刀和大腳由西廂走出來,望他們招手說道:“來,你們倆跟我去東門市場一趟。” 一聽去東門市場,大腳很高興,因為誰都知道跟著林上尉有肉吃。 臨走前董刀還特意洗手洗臉,讓自己看起來精神一點。 來到東門市場,林躍帶著他們拐進典當行,跟朝奉低聲交談幾句,把肩上挎的布包推過去。 董刀一眼便看到凸出包裹的黝黑槍口。 手槍! 從造型來看應該是日軍裝備的南部十四式手槍。 這玩意兒他在李烏拉那里見過,說是跟著林躍殺鬼子從一名日軍少尉身上搜到的,大腳手里也有一把,時不時的拿出來在那些兵油子面前炫耀,說是林躍送給他的生日禮物。 這幾天炮灰團的人害怕被何書光那群人刁難,全員窩在收容站里哪兒也沒去,而林躍的配槍是勃朗寧,比南部十四式好用多了,那么問題來了,布包里的手槍是哪里來的? 董刀一臉凝重地看著他,心里有一個大膽又怪異的念頭。 難不成……他每天晚上夜不歸宿,是去對岸殺鬼子了? 想想奔騰東去的怒江,想想日軍屯守的南天門。 這……他是怎么做到的? 手槍這玩意兒在抗戰時期可以說是身份象征,一般只有軍官會配手槍,普通士兵就一桿步槍幾發子彈,即便是小鬼子的東西,也遠比中正式、三八大蓋什么的昂貴多了。 朝奉把布包干凈利落地收起來,之后將林躍請到里間,沒用多長時間倆人一起走出,可以看出這次合作很愉快。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