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來人,先將三人羈押,延后再審。” 驚木一拍。 塵埃落定。 “退堂。” 縣太爺利落出了公堂。 “大人,冤枉啊,冤枉……” “不關(guān)草民的事啊……” 那幾人哪里進(jìn)過牢房,這不才嚇到了。 這下二十兩銀子泡湯了不提,結(jié)果竟還給自己吃了牢獄之災(zāi)。 可惜縣太爺早就將他們的求饒聲拋在了堂內(nèi),早沒影了。 “我們走吧。” 李蒙起了身,又?jǐn)v扶起了李宛。 輕飄飄的掃過那三人一眼,沒有絲毫同情。 估摸著縣太爺也是走走過場。 她們前腳一走,后腳就放了不一定。 擇日? 可沒具體說哪日。 可惜了呀。 李蒙是個明白人,一聽就明。 何況她根本不會得了便宜還賣乖。 不過李宛的極品親戚以后還如何作天作地? 李宛走的很堅(jiān)決,也很快。 并未回頭看那呼天搶地的三人。 她們匆匆出了衙門。 卻發(fā)現(xiàn)沒有人圍觀。 李蒙著實(shí)驚訝。 公堂不都是公開審理的嗎? “姐姐幸虧想的周到。”李宛的聲音聽不出喜怒,只低低在李蒙耳旁說道。 “也是你信任姐姐的緣故。” 李蒙將手中的賣身契遞給了她,昨夜李蒙與李宛照著從前的賣身契高仿的。 就怕有這些后顧之憂。 雖說李宛冒著風(fēng)險,可是她卻沒有任何猶豫。 本就是她的奴仆,如果是想要她的賣身契,又何故多此一舉。 這賣身契雖然不在,可是在咸陽的底還在。 當(dāng)日她們走的急,也沒有來得及去銷,只要沒有這個賣身契,那底子在那里也沒有什么用。 沒人會去查驗(yàn)啊。 除了主人家。 李蒙制造了這張賣身契,也是有備無患,防就防意外。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