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個人的唐森-《我的末世狂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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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太陽升起,恐怖又吵鬧的一夜過去。
唐森睜開眼睛,從床上坐起,手下意識地摸到枕頭下面,抓出一把已經斑駁的消防大斧,這已經成為了他的習慣,哪怕是在上廁所,他也會把消防斧握在另一只手上。
對他來說,這就是他的生命!
早餐是難吃的某種帶有淀粉口感的樹根加一個星期前找回來的淡水,吃了六七分飽,他就停下了。
食物和水,是生存必備的物資,他必須盡可能多留下一些來,那樣能獲得更多的生存機會。
但是今天,他不得不出門了,因為淡水和樹根已經快消耗光了,再不出去找吃的,他可能撐不過三天。
戴上殘舊的摩托車頭盔,這是他三個月前在一具幾乎被啃光的尸體上找到的,發現還能用,他就帶了回來。
也幸好帶了回來,因為這三個月內,它至少幫他擋住了兩次致命的攻擊,沒有它,就沒有現在的他。
他惡趣味地給這個頭盔取了一個名字,生命2號,和他手中的消防斧叫生命1號相呼應。
穿上粗制濫造的裝備,胸前是用平底鍋綁著的護心鏡,后背則是一個巨大的龜殼,那估計是上百年的老王八的殼,堅硬無比,完全可以把整個后背給遮住,哪怕是用消防斧砍,也最多只能留下一道細微的縫隙。
下面是一條緊身秋褲,粉紅色的,帶有白色的小點,明顯一看是女式的,唐森卻一點也不在意,這是他從一個塑料人體模型上扒下來的。
緊身,代表沒有累贅,那能讓他跑得更快,尤其是在爭分奪秒的危急時刻,有時候,差之毫厘,就有可能沒命。
所以和上半身的全副武裝不同,下面要輕巧,跑得快。
盡管造型慘不忍睹,但照過鏡子的唐森覺得很滿意,在他生活的這一片區域內,大約方圓5公里左右,就只有他一個活人。
既然如此,那還在乎什么形象不形象的,最重要的是,活著!活著,才是最大的目標。
整裝完畢,他把抵住大門的各種雜七雜八的東西,包括石頭、破舊的桌子、斷了半截的沙發、diy的電腦主機等一件一件小心翼翼地搬開,絕對不敢發出半點聲音,雖然那些東西白天在睡覺,但是如果聽到動靜,知道有開餐的機會,絕對不會放過。
搬完之后,唐森先是透過門上的貓眼,觀察外面的動靜,又傾聽了一陣,確定安全后,這才一點一點地把門打開。
刺眼的陽光,一下子就射了進來,陰暗的房子,也得以重見光明。
唐森用手擋了擋陽光,等眼睛適合了這種亮度,才走出門外。鎖好門,鑰匙就塞在門縫下面,他不相信那些東西能聰明到找鑰匙開門。
走在滿是廢棄汽車和堆滿了各種垃圾的街道上,兩旁是高樓大廈,各種殘破不堪的廣告牌隨處可見,昔日繁華熱鬧的商場店鋪早已人去樓空,連里面可用的東西都被搬空了。
唐森是半年前才轉移到這里的,這是他一年以來搬過的第二次家了,上一個家,被一伙聽到他動靜的瘋狂東西占據了,要不是他跑得快,估計此刻連骨頭都不剩了。
正如沿路沒有發現一具尸骨一樣,那些東西,餓起來的時候連骨頭都不放過。
經過一輛又一輛破敗的汽車,唐森都沒有看上哪怕一眼,因為附近能找的地方他都找了個遍,汽車里自然也不例外。
無用功他是不會做的,也沒有時間做,他要趁天黑前,找到足夠的食物和淡水,然后帶回家。等到下次食物和淡水快要消耗殆盡時,就再一次出來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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