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富二代萊克斯,和堪薩斯農民之子克拉克。 他倆之所以能成為朋友,還要追溯到那場車禍。 眾所周知,在人際交往當中,第一印象往往很重要。 克拉克是萊克斯的救命恩人,又跟對方的教父關系匪淺。 兩人通過幾次碰面,很容易就產生了好感。 后面的相處過程,他們的友誼更是迅速升溫——這樣聽上去可能有些奇怪。 萊克斯和克拉克都是沒什么朋友的自閉男孩,不會缺少共同話題。 所以,驕傲自負的富二代,與性情溫厚的農民之子,逐漸成為了摯友。 說到這里,不得不感慨一聲。 超人似乎總能吸引到有錢人的注意,從萊克斯-盧瑟到布魯斯-韋恩。 一個是大都會的資本家,另一個是哥譚的人民富豪。 他們唯一的共同點,除了有錢以外,那就是都和克拉克-肯特關系不一般。 再想到,超人還有個老爸是五角大樓將軍的記者女朋友,簡直人生贏家模板。 不過也可以理解,畢竟獻祭了一整個星球的同胞,才換來這份運氣。 萊克斯離開宅邸,開著嶄新的跑車來到肯特家門口,按了兩聲喇叭。 沒過多久,掛著兩個黑眼圈的克拉克就出現在他面前。 “上車。” 戴著墨鏡的萊克斯,揚了揚下巴。 “難得的周末,你居然只是在家睡覺?能不能有點精神!” 克拉克苦笑一聲,他白天忙著學業功課,橄欖球隊訓練和挖墻腳。 晚上穿著超人制服,從堪薩斯跑到大都會打擊罪犯,懲惡揚善。 一天二十四小時,安排得滿滿當當,睡眠時間嚴重不夠。 如果不是氪星人體質強悍,曬太陽能補充能量,他早就猝死了。 “萊克斯,我對那些派對不感興趣,也不想認識其他的女孩子。” 克拉克無奈地坐進副駕駛,他的這位新朋友,最近對自己的感情頗為關注。 不僅專門舉辦派對,介紹對象,還傳授各種各樣的撩妹小技巧。 遺憾的是,克拉克屬于比較純情的那一類。 他對那些身材火辣,穿著熱褲、短裙,扭著小蠻腰的妹紙,完全不為所動,心里只有拉娜。 “克拉克? 你要豐富自己的生活? 這樣才不會被看成‘書呆子’。” 萊克斯笑著說道。 “我借著鎮上馬術比賽的機會,幫你把拉娜約了出來。” 無精打采的克拉克? 忽然像是磕了興奮劑一樣? 睜大眼睛問道:“馬術比賽?”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