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過了正月十五,送琳琳去上學以后,王野也準備開工。 “姐夫,這是一些唱片公司,打電話來,詢問你是不是有出唱片的打算,也有人提出想買《丁香花》的版權。 這些是一些商家,給你發來的邀請函,想邀請你去商演。” “商演?他們給我多少錢一場?”王野好奇自己現在值多少錢。 林曉君瞄了王野一眼,道:“最高的一萬五,最低五千。” “什么?”王野簡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想過很低,但是沒想到還有人出五千,真不知道對方是怎么想的。 “曉鵬他們出場費十五萬,就連曉婉現在都要五萬,憑什么我就只有五千?” 王野心里非常不平衡,憑什么? 五千塊錢,愛誰去誰去。 “這里還有一個出價一萬五的。”林曉君想安慰一下王野,沒想到卻成了補刀。 一萬五就多嗎? “推了吧,商演不適合我,難道我去表演寫劇本?” “好的姐夫。”林曉君道:“那這些唱片公司呢?” 王野猶豫了,這首《丁香花》拿出來以后,還真不知道該怎么處理,自己唱是不可能了,林曉鵬他們是組合,不適合。 “你這樣,放出消息,說我有意出售這首歌的版權,想找個合適的歌手,接下來就看緣分吧。”王野道。 “對了姐夫,曉鵬和姍姍打算簽孔雀唱片了。” 林曉君在出去之前,又說了一句。 林曉鵬他們作為新人,簽孔雀唱片是個很好的選擇,那些大公司資源是多,但是旗下歌手也多啊,資源平鋪下來,并不占便宜,除非你是音樂天才,很被看好的那種,公司才會在資源上做出傾斜。 商業社會,你創造不了價值,沒有人會可憐你。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