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2章 作案過程-《我總是被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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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默言活動活動手指,隨后開始戳起屏幕來。
“未來的陳默言因為無意中說出與高子健作案的“公交車縱火案”的一些分析。
高子健覺得未來的陳默言就是一顆定時炸彈,對于潛在的威脅,他是絕對不會留的。
但,高子健是如何知道陳默言的行蹤?
問題就在于那條一直沒有找到的假肢上。
至于如何將未來的陳默言是如何被帶走的,我的推測是這樣的。
當未來陳默言發現假肢出現故障,便坐著輪椅,準備前往銷售公司檢修,那個假肢自然還安裝在腿上。
當行至無人之處,假肢中的電力系統,釋放出強大電流,將陳默言電暈,高子健隨后推著輪椅離開。
高子健利用事先準備好的野湖中取得的泥土,進兌入大量的水后,將未來的陳默言溺死,并且對四肢進行灼燒,因為燒傷是為了隱藏電擊過后所形成的電流斑。
根據未來陳默言背后的摩擦痕跡,初步判斷這個地點在拋尸地點1500范圍之內,只有在這個范圍之內,所形成痕跡才會相似。
但是,在此之前,我卻忽略了一點。
我之前也沒有注意的地方,西邊是花園,在花園的上方修建了一條300米玻璃棧道,可以縱觀整個花園全景。
在玻璃上拖動尸體的話,摩擦很小,可以忽略不計。
所以,第一案發現場的位置應該再向西延伸300米的距離。”
說罷,陳默言給鐘寧發送了一張圖片,某一處被圈了一個圓圈:
“這個圈的范圍,就是第一案發現場的范圍。
那么兇手是如何拋尸的?
從第一案發現場的大概范圍,到拋尸地點,總共1800米,三個交通崗,共計15個監控攝像頭。
然而,真正需要躲避的,只有停車場門口的監控攝像頭。
高子健事先在加上固定可操控的類似于滑板大小的運輸車,并且通過電磁裝備,把尸體的假肢部分吸附在車底盤上,其實尸體一直藏在車的下面。
當車開到公園附近的時候停車,控制著運輸車,拖動著尸體通過玻璃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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