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至于她后來為什么會給原主生了個兒子,呂燕珺是這樣的解釋的。 她說原主頭幾年,一直挺安份的,因為心中對她有所虧欠的原因,一直挺安份的,見她不愿意讓他碰她,便也沒有勉強過她。 直到他們的兒子三歲那年,原主某次喝醉酒的時候強迫了她,這才有了小兒子的出生,她心里因此一直對原主有恨,連帶著對小兒子也喜歡不起來。 由于兩人分別了多年,呂燕珺又嫁過人了,所以鄭哲瀚并沒有立即相信她的說辭,而是有些半信半疑的。 直到他找人調查了呂燕珺的事,見調查結果與呂燕珺的說辭十分貼近,呂燕珺的確很不喜歡小兒子,這才相信了她的說辭。 鄭哲瀚是個有些大男人主義的男人,所以對于呂燕珺曾有過別的男人,還為對方生了一個兒子事,始終有些耿耿于懷。 再加上相信了是原主喝醉酒后,強迫了呂燕珺,才會有了那個‘野種’,心中因此記恨上了原主,這才有了后面的報復。 可憐的原主,明明老實得很,什么也沒有做過,卻因為遇到了呂燕珺這條毒蛇,便遭遇了這樣的無妄之災。 當然,落到這樣的下場,原主本身也有責任。 若他能夠在發現呂燕珺對‘小’兒子不好的時候,便果斷提出離婚,或許便不會有后面的事了。 …… 事情到了這里,還遠遠沒有結束,在這個故事中,同樣被炮灰的人還有原主的兒子。 原主被打斷了腿之后,原主把他們父子倆接回了老家,原主后來也沒有再娶,一心只想給父母養老,順便把兒子養大。 原主的老家雖窮,但那個時候村里已經有網線了,再加鄭哲瀚大概是出夠了氣,也不再刻意去注意他了。 而原主本身又擅長計算機,只有電腦和網絡便能賺到錢,所以原主靠著自己的能力,倒也能養活一家人。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