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魏大宇在末世后有狗了,其實也才確定了關系沒多久。 他是真愛林知雁的。 兩人戀愛九年,結婚一年,彼此間既有愛情也有親情,同時也是最好的知己,無話不談。 之前一直在逃命。 只想活。 不是去收集物資就是在躲避喪尸,稍微有點空閑的時間也在加緊練習搏斗跟提升異能。 談戀愛? 當這是和平友好的文明社會呢。 魏大宇想都沒想過。 魏大宇在末世前是個為生活打拼的底層小市民,活得辛苦且幸福,他的優點之一就是現實。 他很現實。 末世文里一邊打怪一邊戀愛的事不適合他。 他是在半年前吊著一口氣加入旭日小隊的,實力不算強,屬于有點本事卻不突出的那種,跟一眾男隊員相處較好,女的...那不敢。 萬一讓人誤會了,他可沒多的食物再養個人。 就很抗拒。 有吃的東西不填飽肚子去投喂別人,他傻的嗎? 他得到點物資是要拿命去搏的。 把用命換來的東西送給別人,簡而言之,把他命給別人。 呵。 他看起來像戀愛腦? 他寧愿存起來。 至于嚴芳,說起來也是源自于隊長女朋友的撮合,當然,嚴芳本身也是個很有能力的女人。 這也是魏大宇同意的原因。 不用啃他。 末世處對象就跟二婚夫妻一樣,誰都防著誰。 但不管怎樣,該說還得說。 他不可能在老婆孩子失蹤的情況下找別的女人。 那太渣了。 而且,末世來臨時,他老婆還在生孩子,就在家里,而家里,就她一個人,一個人。 魏大宇都難以想象林知雁是怎么把孩子生下來的。 再次恨自己。 他沒有拖多久,第二天一早吃完飯就去說明了。 “什么?!” 驚呼的是隊長女朋友嚴月,她長相甜美,身材嬌小,長長的頭發扎成個漂亮的丸子頭,綁上一枚紅色波點大蝴蝶結,穿著一身鵝黃色短袖白色條紋運動褲,腳踩時尚跑步鞋,滿滿的元氣少女氣息。 老婆孩子? “你不是說他們在末世...不會看錯了吧。” 嚴月皺眉道。 魏大宇搖頭,“我老婆的字跡我認識,還有那語氣,確實是她寫的。所以,嚴芳的事,我很抱歉,我不能跟她在一起,她會遇到更好的人。” “嚴芳,對不起。” “我不能對不起她。”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