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對質-《亂世棟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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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日后,公堂,鄱陽內史柳偃正在審理案件,而今日審理的案件只有一個,那就是常來食肆東主馬青林謀逆一案。
年初,安成郡有豪族劉敬躬作亂,隨后被官軍平定,劉敬躬及其同黨被活捉,押往建康后斬首示眾。
現在,有人出首告官,說鄱陽城內常來食肆東主馬青林是劉敬躬同黨,意圖謀害朝廷命官,作為內應協助劉敬躬妖黨攻打鄱陽。
出首之人,是常來食肆伙計林夏。
此案,先由郡游軍尉張行帶人查辦,將相關人等及親屬悉數鎖拿入獄,經過一番搜查,現在是人證物證俱全。
馬青林及其手下均已供認自己圖謀不軌,唯獨一人聲稱有冤情,那便是郡廨魚梁吏李笠。
按照證人的說法,李笠受馬青林指使,于今年年初鼓動同村逃亡,投奔劉敬躬妖黨。
又受馬青林指使,接近官眷,試圖在官廚下毒,毒殺朝廷命官。
這些罪行,李笠均矢口否認,要求與出首者林夏對質,而現在,鄱陽內史逐一審問人犯之后,讓李笠與林夏當堂對質。
此刻,面色有些蒼白的李笠,勉強站在階下,他近日受了不少苦,被鞭子抽得死去活來,又在發臭的牢獄待著,渾身上下散發著一股臭味。
而那日帶著游軍抓人的食肆伙計林夏,穿得干干凈凈,氣勢十足的看著李笠。
在場官吏不覺得案情會有反復,因為人證物證俱全,區區一個小吏即便嘴硬,也改變不了什么。
但主官要把此案辦成鐵案,當然要走個過場,給犯人一個說話的機會,也好顯得父母官“兼聽則明”。
聽聽這個嘴硬的小吏叫屈,然后曉之以情、動之以理,讓對方認罪,也省得案件發到京城后,被諫官們雞蛋里面挑骨頭。
此刻,林夏看著李笠,宛若看著一個死人。
他當然知道李笠是冤枉的,也知道李笠被打得皮開肉綻,又熬過測罰之刑,硬是不認罪。
說實話,他很佩服李笠,但是這沒有任何用處,因為馬青林等人已經招供,如今人證物證俱全,李笠就算全身是嘴,也無法自證清白。
林夏看向李笠身后、跪在地上的馬青林等人,心中愈發得意:你以為要對質的人就我一個?馬青林還有其他人都招了,你有本事一個個反駁啊!
反正不管你說什么,我就問你有沒有人證、物證。
李笠自那日被捕后就一直被關在郡獄,所以,林夏不認為這小子有機會去收集什么證據,不可能把鐵證如山推翻。
想著想著,林夏心中得意,整件事,是呂全呂掌柜一手策劃,并讓他出首,只要馬青林一家完蛋、呂掌柜拿到酒肆,他會獲得不菲的酬勞。
不僅如此,馬青林養的外室,那個模樣俊俏的小娘子就歸他了。
美人、錢財即將到手,林夏激動不已,所以看著李笠,些許愧疚之心也消失得無影無蹤,甚至微微一笑。
而此刻,李笠同樣微微一笑,然后發問:“我有證據,那個石龜!”
“什、什么石龜?”林夏聞言覺得莫名其妙,他還以為李笠會和自己說一些案件細節,結果...
“獨眼石龜。”李笠說著說著,用手比了比尺寸:“比巴掌還大些,仿佛活的一般,就一個眼睛,在腦門上。”
林夏覺得莫名其妙:“我不知道你在說什么。”
然后反問:“你說石龜?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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