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先斬后奏的買了房子,父女倆回到家,吃飯間在飯桌上那么一說買了房子,吳母立馬開始數落了,“你們兩個,想氣死我啊!是錢多嗎?買房子?那都是騙錢的啊……” 吳大嫂亦是心驚,嚇得手里的飯都沒味道了,只剩下了滿心忐忑不安。 一下子花去那么多錢,小姑子手里那點錢,哪夠付工資?該不會是準備賴賬吧? 耐心地等到吳母數落完,林小滿這才開口,先是一波:“媽,家里住不下,我肯定要有個自己的家……”的合情合理的解釋后,待吳母平復了那么點后,林小滿立馬拋出了重點,“媽,鎮北路105號那套房子,我買給你們養老的,寫的是你和爸的名字,過幾天辦手續的時候,還要你倆本人去一趟。你也別心疼那些錢,房子買著,肯定是有用的,到時候就算自己不住,還能租出去……” 聽到這邊,旁聽的吳大嫂立馬什么意見都沒了,手里的飯又香了起來。 那房子十多萬啊,他們拼死拼活干七八年才買得起啊! 而房子買給公婆,那就是買給他們的呀! 畢竟公婆的財產,不給孫子,給誰? 雖然吳大嫂覺得買房子沒什么用,還不如直接給錢,但是作為一個大嫂,她不可能這么直接地伸手向小姑子要錢,而小姑子給公婆買了房子,那等于就是給他們送錢了。 林小滿說了一通,吳母被說服了,也不提什么反對了。 飯后,進了林小滿的房間,關上門,母女倆又那么說了一番悄悄話,雖然對于房子能升值能租出去掙錢有所懷疑,但吳母到底還是接受了這個事實,打消了退房的心思。 吳母想通了,女兒給他們買房子,那是一片孝心,而房子捏在自己手里,以后他們想給誰就給誰。有這么一套房子在前面吊著,就算以后女兒錢用光了,媳婦也不敢給冷臉的說她女兒的不是。 幾天后,隨著手續的辦完,買房子這事,也算是塵埃落定了。 買房子花了一大筆錢,林小滿手里大約還剩下16萬,對于這點錢,吳母那是愁得,各種嫌少的擔心著母女四個會被餓死。而在林小滿看來,這錢足夠度過最艱難的前三年了。 俗話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在工資和房子的雙重利益之下,吳大嫂那是非常得勤快,家務和帶娃,那都是十分上心。所以吳母累得高血壓住院這個事件,并沒有發生。 雖然林小滿時不時地也要搭個手,但總的來說,更多時間她都是在看書。 因為是以上位為目的,即使無所事事,林小滿也不敢浪,只能親力親為,掛機什么的,也會引起天道排斥的。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