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愛書網"訪問地址 “巫師,我覺得我們有必要好好談談了。”雷神咳嗽了一聲,說道。 “兩箱錢,分你一箱。” 雷神:“……” “你剛剛說談什么?”蘇瑾問道。 雷神望了望桌子上的美鈔,說道:“我覺得我們今天應該去吃點好的,你覺得呢?” “我覺得你覺得對。” 末日學會還沒來得及和蘇瑾達成共識,蘇瑾和雷神倒是先達成共識了,兩人找了家高檔的音樂餐廳,手提刀叉,享受起了紅酒和牛排。 “這兩天你跑到哪里去了?為什么一點消息都沒有?”蘇瑾一邊切著牛排,一邊詢問道。 “去了洛杉磯郊區,那里有一只觸手怪在作亂。他媽的,這世界越來越有意思了,連觸手怪這東西都冒了出來。”雷神道。 蘇瑾點了點頭,說:“未來的世界肯定會更加復雜,更加精彩,地球將會真正變成勇者的樂園。” 雷神一口氣干了一杯子紅酒,笑著說:“我喜歡這樣的世界。” “嗨,你好,可以請你喝一杯嗎?”這時,一名艷麗的貴婦人突然走了過來,舉著紅酒杯,目光肆無忌憚地望著雷神魁梧的身軀。 雖然還有一些小肚腩,但是他瘦的倒是挺快。 “當然可以。”雷神笑了笑,站起身跟著貴婦人一起離開了。 蘇瑾翻了翻白眼,放下刀叉,拿起紅酒杯,輕輕搖晃著其中宛若血液般的紅酒,轉身望向腳下的世界。 明明是一個過客,可是在這個世界為何還要賺錢呢? 因為只有足夠的錢,才能令他坐在這四星級的高檔餐廳里面,喝著普通人奮斗十年也很難買得起的紅酒,看著一般人一輩子也看不到的風景。 其實很多時候,過程應該比結局更美好。 當然,這一切都歸功于一個前提,經過當鋪改造后的元神或者說靈魂,喝酒吃肉依舊能夠品嘗到其中味道…… 三個小時后,雷神心滿意足地走了回來,卻是現窗邊位置上已經沒有了巫師身影。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