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撇開士氣這種心理因素,客觀上來講,這些在全國范圍內選拔最優秀兵員,進行最嚴格訓練,長期服役的士兵,已經是能滿足的最高要求的軍隊了。因此中國戰兵的戰斗力一直被認為很高,盡管他們已經很多年沒有證明過自己了。 可沒有證明過自己,不代表他們就真的沒有打過仗,沒有任何戰斗經驗。恰恰相反,戰兵中至少有三分之一是殺過人的老兵。中國盡管已經三十多年沒有打過仗了,可在殖民地的戰爭從來沒有平息過,于是海外公司中,有大量常年作戰的雇傭兵存在。雇傭兵中盡管雇傭了大量日本人,可本國人也不少,尤其是軍官,基本上都是本國人,哪怕是基層軍官,也很少委派其他國家的人擔任。 于是當這些在國外殺過人的雇傭兵回國后,既不想繼續殺人賺錢,還希望繼續當兵的一些人,很容易就能進入戰兵部隊服役。甚至一些府兵退役后,加入雇傭兵廝殺幾年后,回國再次申請進入戰兵部隊。 說到底還是高軍餉才更能吸引人才。可以不用廝殺就拿到拼命的工資,還是很有吸引力的。因此大量雇傭兵轉為戰兵部隊的基層軍官,讓戰兵部隊除了訓練嚴格之外,軍官普遍具有實戰經驗。 可這樣一支部隊,卻被皇太子全部派到了海外,因為皇太子很急迫,希望盡快取得勝利戰果,好讓自己壓制反對派的氣焰,但是卻沒有一個戰兵派往印度,甚至常備軍的府兵也沒有派去印度,只能說印度在皇太子的眼中實在是太不重要了。 這不關印度本身的價值,而關乎印度在中國統治階層嚴重的價值。印度豐富的人力資源,優良的土地開發條件,讓印度出產極為豐富,每年生產大量的棉花,水稻,大量出口。光是印度出口的大米,足以養活整個日本的人口。 但在士大夫嚴重,經濟價值本身就沒有多大吸引力,套用春秋戰國時期的一句話,“吾攻其地,不能耕其田,不能居其地”,因此沒有價值。 那么皇太子將常備軍派去了哪里呢?當然派去了“吾攻其地,能耕其田,能居其地”的地方了,那就是北美。 盡管英屬北美,也就是后世的加拿大,相對美國來說,氣候寒冷,種植條件差,也就比西伯利亞好一些。但英屬北美空曠,這就是最大的優勢。對于不缺人口,缺土地的中國,對可以農耕的土地,有病態的貪戀。所以占領高寒的加拿大,比溫暖的印度,更容易堵住士大夫的悠悠之口。更容易讓皇太子取得聲望,壓制反對聲音。 因此皇太子更重視北美,北美才是他戰略的重點,當然這不是他根本的目的,根本目的還是摧毀英國,建立霸權。但只有土地,才能讓輿論閉嘴。 所以三十多萬戰兵,六十多萬府兵,全都派去了美洲,跟美洲當地府兵一起,對英屬北美進行快速打擊。 相比皇太子給非洲公司半年時間奪取印度,他對遠征美洲的常備軍要求更苛刻,他要求三個月之內,攻占整個英屬北美,考慮到英屬北美的巨大面積,事實上軍事行動開始之后,基本上就不可能有休整的時間。 由于皇太子承受的壓力,讓他格外急迫,所以他承受的壓力,通過戰場,轉移到了敵人頭上。 第(2/3)頁